主持人:
感谢吕恒良局长的介绍。下面是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发布的内容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
刚才,发布中提到近年来青岛持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相关工作。请问,这项工作对青岛的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为什么在当前要大力推进?
庞兵锋: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盘活存量土地,看似是资源管理的一项业务工作,实则是关系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件大事。关于“为什么要聚焦盘活存量土地”,我从国家大局、城市发展、市场主体三个层面来回答。
第一,对国家大局而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和城市发展转型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作出“两个转向”的重大判断: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作出部署安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可以说,盘活存量土地,正是顺应城市发展转型、落实中央部署的必然选择。同时,这项工作还承载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功能,存量盘活得越多,新增建设占用就越少,耕地和生态空间就从源头上减轻了保护压力。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盘活存量土地,正是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第二,对城市发展而言,这是破解土地资源稀缺、拓展发展空间、保障产业和民生的现实路径。青岛作为全国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特征明显,增量空间有限,必须向存量要空间、要效益。产业上,盘活存量为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腾出了宝贵空间——像张村河这样的低效片区,改造后已落地产业项目49个、总投资约490亿元,昔日的低效地变成了新质生产力的承载地。民生上,盘活收回的土地优先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把城市发展释放出的空间红利,实实在在转化为市民日常生活中的获得感。比如,全省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张村河公园,都是存量土地转化成的民生成果,市民能够直接感受到身边的变化。
第三,对市场主体而言,这是解困纾难、降本增效的有效举措。原土地使用权人实施低效用地自主改造,除改造为商品住宅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可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市北区郑州路43号赛轮集团国橡中心项目,采取的就是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模式。项目结合企业转型升级需要,将工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以协议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盘活了低效产业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对广大实体经济企业,我们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20年期出让价款较50年期可以下调60%,拿地成本实实在在降下来,让企业能够把更多资金和精力放在经营本身;同时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通过带押过户、预告登记等便利化举措,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资金压力,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践充分证明,盘活存量土地一举多得,既是国家大政方针,也是青岛发展所需,更是民生改善所盼。我们将坚定不移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让每一寸土地都发挥更大价值。谢谢。
青岛财经日报记者:
近年来青岛一直在大力推进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的盘活利用。请问,我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常勇:
感谢您的提问。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盘活,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重要工作,也是青岛落实国家关于存量土地提质增效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抓手。我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在政策供给上,我们搭建制度体系,为多措并举盘活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提供政策工具箱。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基础上,我们会同市发改委,研究出台了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14条政策措施,包括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政府组织收回收购三大方面,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操作路径。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出台了土地出让收入激励措施,对按规定完成收回、交回土地等手续并重新供应的,其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给予所在区相应补助,以激发各区(市)盘活积极性。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盘活存量土地,我们制定土地储备领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指引,厘清政府专项债券盘活存量土地的操作模式与流程,拓宽了资金筹措渠道,显著提升了市场参与意愿。
第二,在工作推进上,我们坚持“一地一策”、分类施策,逐宗逐项目推进盘活利用。系统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细化明确了开工、发行政府专项债等6种盘活方式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为企业选择盘活路径提供了清晰指引。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聚焦核心区域的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开展专项攻坚,会同相关区政府对区位较优、近期盘活可能性较大的项目分类施策,定制盘活方案,明晰时间节点,坚持每周下沉项目一线,与属地政府、企业开展深度对接,全面摸清用地现状、精准掌握权利人真实意愿,加快推进盘活利用。
第三,在成效上,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盘活工作已经实现了从“首例突破”向“多点开花”的转变。通过各方的努力,用足用好盘活政策,多措并举、高效推进,我市探索形成了“新旧联动”“跨地块容积率置”等五类典型做法。例如,李沧区通过解除原合同、企业交回土地、优化规划条件后重新出让等方式,盘活了惠水路三宗地,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二次高效配置;高新区采取“收回—供地”新旧联动方式,将伊创商业地块收回纳入储备,同步支持原使用权人通过招拍挂取得青岛中学北侧住宅地块并开工建设,有效化解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了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7月,我们专门举办了“政策赋能·与企同行”政策宣讲会,同企业近距离剖析案例、解读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全面知晓政策、准确理解政策、熟练运用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存量未开工房地产用地的盘活利用,既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优质供给,实现了政府、市场、民生的多方共赢。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存量房地产用地盘活力度,推动更多存量土地资源焕发新生,助力青岛城市高质量发展。谢谢。
观海新闻记者:
据了解,青岛推出了土地短期利用的有关政策措施。请问,为什么要推行土地短期利用?具体怎么利用?
康传真:
感谢您的提问。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阶段,如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加快推进的重要课题。推行土地短期利用,是我们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践行中央部署的必然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了我国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中央多项文件均对盘活存量土地作出了部署,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也专门出台政策支持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我们推进土地短期利用,是贯彻中央要求,主动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具体实践。
第二,这是破解现实难题的有效路径。近年来,我市在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房地产用地盘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发展形势的变化,仍面临部分土地短期内难以按规划实施、部分区域民生配套设施存在一定缺口的问题。通过短期开发利用,既能让空地“变闲为宝”,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又能补齐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等民生短板。
第三,这是提升城市治理的重要实践。土地短期利用涉及规划、供应、审批、监管等多个环节,是对我们精细化管理能力的考验。通过开展短期利用,既能探索存量土地的有效盘活,又能积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们围绕“项目筛选、规划支撑、土地供应、审批服务、履约监管”推出了5个方面、11项土地短期利用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了项目筛选论证机制。对政府已完成征收补偿的批而未供、储而未供土地及已完成前期整理的国有建设用地等空闲的土地,探索开展短期利用。项目类型优先从民生改善类和文化旅游类中选取,有条件的经论证后也可将物流仓储、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纳入范围。各区政府建立工作机制,负责受理申请、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项目方案可行性,并编制短期利用规划控制图则。
二是强化了规划弹性支撑。短期利用的项目方案和规划控制图则经社会公示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后续办理规划、土地、登记、施工等手续时不再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是创新了土地供应模式。短期利用采取租赁方式供应,期限一般5-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土地租金价格按照租赁年期与最高出让年期的比值进行修正,可逐年缴纳或一次性缴纳,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四是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建立高效协同的审批服务机制,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升短期利用项目的审批效率。项目按照基本建设流程办理相关审批及不动产登记手续;项目按照规定开展考古勘探的,再次开发建设时不再重复考古勘探;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短期利用项目统一降低为5元/平方米。
五是健全了履约监管制度。实行“双合同”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各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与承租人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将项目落地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要求纳入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对于这项创新工作,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尽快推进一批项目顺利落地,让存量土地发挥更大价值。谢谢。
主持人:
感谢康传真女士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记者朋友,请会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3893253。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