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政策例行吹风会
吹风会日期: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0:00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近日,我市出台了《青岛市旅游条例》,对我市旅游的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旅游经营、海洋旅游、服务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为向社会各界《青岛市旅游条例》相关情况,今天召开本场政策吹风会。
出席本场吹风会的有: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文建先生;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邹希平先生。
欢迎两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刘文建先生介绍《青岛市旅游条例》的有关情况,有请。
刘文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对青岛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旅游业既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幸福产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品质,服务保障旅游强市建设,近日,我市公布了修订后的《青岛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相关情况。
一、修订背景
青岛是全国知名的滨海旅游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海交融、人文荟萃,自然风光与人文底蕴兼具,具备发展旅游业的突出优势和良好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这一目标,持续深入挖掘旅游资源、做强特色优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持续夯实旅游产业整体竞争力和发展质效。与此同时,随着旅游业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旅游消费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等特点。为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条例》列入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
二、修订过程
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推动《条例》修订工作,坚持开门立法,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市政协、相关区(市)政府、相关单位及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组织召开多场立法座谈会,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并邀请旅游、法律等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景区、企业、行业协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高法规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5年10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论证、公开听证的基础上,对《条例(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2026年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3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予以批准,自5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条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现行条例以景区、旅行社和导游为核心的小旅游思路,调整为产业融合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理念,紧扣发挥我市“山海城岛湾”资源优势,统筹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着力破解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条例》共9章72条。
(一)加强统筹规划,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更好统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高资源利用集约化水平,推动资源整合、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协同联动。针对旅游业跨部门、跨领域的特点,明确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对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主体、程序等进行规定,统筹安排旅游业发展用地,明确旅游资源开发中的资源保护相关要求,防止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三是健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重点规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驿站的建设,完善景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增加与主要客源地的车次、航线、航班,丰富交通接驳方式,构建畅通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
(二)深化产业融合,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围绕大力推动“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创造新供给、培育新业态、拓展新场景,增强我市旅游吸引力与核心竞争力。一是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进一步挖掘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影视演艺、节庆赛事、工业遗产、乡土文化等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和产品,打造特色旅游线路,为游客提供多元化旅游消费体验。二是激发旅游业增长潜力。支持发展低空观光、低空飞行体验、低空赛事、低空运动等低空消费业态,打造夜游、夜娱、夜秀、夜食、夜购等夜间消费场景,鼓励开发冰雪运动、温泉度假、民宿旅游等适合旅游淡季的产品,推动构建“全域全季全时”旅游格局。三是深化旅游开放合作。促进青岛都市圈旅游交流合作,推动区域旅游协同发展。发挥上合示范区平台作用,提升我市旅游国际影响力。
(三)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舒心安全的旅游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旅游虚假宣传、擅自变更行程、强迫购物消费等乱象,推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一是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活动管理。对网络经营旅游产品和服务、线下旅游活动组织等进行规范,建立完善导游服务质量评价、激励机制。二是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完善客流量控制、疏导分流等措施,加强对景区内商品销售、餐饮、住宿、演艺等经营活动的管理,明确对景区内围追兜售或者拦截、围堵车辆强行揽客行为的处罚措施。三是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餐饮、购物、娱乐等场所的经营行为,明确实行明码标价,重点对销售、制作鲜活水产品的相关价格行为进行规范。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导游与餐饮、购物场所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到指定场所消费的问题,明确处罚措施。同时,对旅游民宿、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管理作出规定,提高旅游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突出海洋特色,打造海洋旅游高地。立足我市现代海洋中心城市定位,创新设置“海洋旅游特别规定”专章,对海洋旅游的空间布局、业态产品和运营服务进行全面系统规范,擦亮海洋旅游城市名片。一是加强统筹规划。明确海洋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原则和要求,协同推进旅游码头、停靠站点、浮动设施和下水点的建设,推动海洋旅游科学布局、有序发展。二是丰富海洋旅游业态。支持开发海洋主题公园、海上休闲运动等旅游业态和产品,培育海洋旅游特色品牌。明确海岛旅游开发方案编制要求,有序推进海岛旅游开发。推动邮轮母港建设,鼓励开发无目的地海上游、国内沿海游、海上丝绸之路等航线,打造世界一流邮轮旅游目的地。三是规范经营服务。将海上客运船舶、海上旅游运动船艇、海水浴场管理3部政府规章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上升为法规规定,并对休闲海钓船舶经营、“三无”船舶治理进行规范,推动海洋旅游品质提升。
(五)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旅游监管效能。坚持服务提质与监管增效双向发力,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一是提升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全市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旅游服务信息整合。对智慧景区、智慧文博场馆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作出规定,促进数字经济和旅游业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多元服务保障。统筹安排旅游发展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旅游业。强化旅游交通协同保障,合理调控主要景区、旅游高峰期的交通流量和运力。支持旅游学科和专业建设,引进和培育旅游专业人才,筑牢产业发展人才支撑。三是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建立旅游联合执法以及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涉旅信息主动研判和快速高效处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动响应和执行协作。同时,对旅游安全、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作出规定,推动旅游服务质量和监管质效全面提升。
《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业发展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力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利用、经营活动规范有序、产业活力持续迸发,对助推我市旅游品质有效提升、打造国际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帮助公众深入了解《条例》、自觉遵守《条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旅游法治意识和文明旅游理念,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在青岛游得舒心、玩得放心。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刘文建先生的介绍。下面是媒体提问环节,请大家对发布的内容和感兴趣的问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单位,现在开始提问。
齐鲁法制网记者:
本次《条例》修订的一个突出亮点是将“海洋旅游特别规定”设为专章。请问我们将如何贯彻好《条例》的原则和要求,擦亮海洋旅游这张青岛的“名片”?
邹希平: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海洋是青岛旅游最大的IP,也是我们优势所在。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各区市、各部门,锚定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这一目标,在航线开辟、海岛开发、邮轮旅游、重大项目招引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2025年,全市海上旅游游客接待量达463.2万人次,同比增长52.37%。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条例》的发展原则和工作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持续擦亮“青岛海洋旅游”这一靓丽名片。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筑牢发展根基。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以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级海洋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推动旅游产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城市形象的金字招牌,主客共享、旅居共享,也成为青岛市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能级。持续完善前海一线重点海岛的码头布局,分阶段新建、提升小港、小管岛、小麦岛、仰口、斋堂岛、琅琊港、南屯、竹岔岛等一批旅游码头,开通串联奥帆中心、小麦岛、崂山太清、仰口、小管岛航线,丰富“海上看青岛”产品体系,全面构建便捷、安全、舒适的海洋旅游发展格局,为游客提供优质出行保障。
三是丰富业态供给,打造特色品牌。做强海洋旅游核心产品,开发海上观光、休闲运动、低空旅游等业态,培育特色品牌。坚持一岛一策,有序推进灵山岛、竹岔岛、小管岛等海岛旅游开发。发展海洋研学旅游,发挥中科院海洋所、海军博物馆、中国海洋大学等“全国第一、全国唯一”海洋资源,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研学旅游首选目的地。鼓励引进大型海洋旅游项目,培育发展新业态、新场景。
四是严抓规范监管,守护安全秩序。筑牢安全与诚信防线,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政企合作的综合推进机制,强化与交通、体育、海洋、海事等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严格海上旅游经营资质与船艇登记管理,依法规范运营,重拳整治“三无”船舶非法经营,推广“统一码头、统一航线、统一售票、统一结算、统一运营”的集约化联合运营模式,杜绝虚假宣传、强制消费,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儿,谢谢!
鲁网记者:
新修订《条例》明确“发挥‘山海城岛湾’资源优势,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海洋城市特色”,请问我们将如何以文旅深度融合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邹希平: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新修订的《条例》,为青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也是我们多年来深耕文旅融合的实践方向。前期,我们立足“山海城岛湾”资源禀赋,紧扣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海洋城市定位,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取得阶段性成效。青岛先后入选“国务院文旅产业工作激励城市”“中国十大旅游目的地必去城市”,连续3年跻身“全国游客满意度十佳城市”,成功当选“2024—2025年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青岛西海岸新区入选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资源融合,凝聚发展新合力。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思维,打破部门和行业壁垒,建立“一月一主题”文旅促消费活动体系,联动商务、体育、贸促等部门及重点市属国企、各区市文旅局,推动资源从“分散布局”向“统筹聚合”转变。围绕季节特色和重要节假日,确定12个月份每月一个主题,策划开展主题活动、沉浸体验、文博展览、产品线路等内容,全年推出文旅促消费活动不少于1000场,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文旅融合的发展优势。
二是深化业态融合,培育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文旅+百业”行动,推动文旅与工业、研学、康养、乡村、体育、文创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植入文旅元素、融入文旅场景。创新建立“票根经济”新模式,成立票根经济商家联盟,强化与大型演出、体育赛事、商务会展联动,坚持“全域、全员、全时”发展理论,让融合发展惠及更多行业、更多市民和游客。
三是强化产城融合,构建发展新格局。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推动文旅产业与城市建设同频共振,三位一体推进青岛老城保护更新、创建5A级景区、申遗,坚持“老建筑+新消费、原场景+新体验”模式,活化里院建筑、德式建筑等历史遗存,丰富高品质特色活动,用文化引流、靠场景留人,让百年老城天天有看点、处处有亮点,成为文旅融合的核心载体。完善文旅公共服务配套,提高城市游客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水平,新打造一批“小而美”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优化“云游青岛”智慧文旅平台功能,实现城市发展与文旅融合互促共进。
四是夯实保障融合,健全发展新体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出台新一轮文旅产业扶持政策,重点保障支持海洋、影视、邮轮、研学等优势领域和文旅新业态、新场景,有效发挥政策激励和扶持作用。加强文旅人才培养,聚焦文旅融合、业态创新等重点领域,培育复合型文旅人才。持续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游客满意度,让“山海之城”成为中外游客向往的旅游目的地。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儿,谢谢!
观海新闻记者:
入境旅游是提振经济、拉动消费的重要引擎,请问在发展入境旅游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邹希平: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入境旅游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外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青岛市入境旅游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坚持“深耕韩国、拓展东南亚、提升欧美、挖掘上合”的工作思路,紧扣“特色”与“服务”两大关键,以开通直航城市为着力点,全力推动入境旅游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今年1—3月,全市共接待入境游客18.76万人次,同比增长49.03%。其中,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市场增长尤为迅速。
一、聚焦“特色”核心,打造差异化旅游产品体系。一是深耕韩国市场。精准匹配韩国游客短途、高频的休闲度假需求,打造“到青岛度周末”核心品牌,开发萌宠随行、山海骑行、登山徒步等特色线路,举办“山海相约·骑游青岛”韩国游客青岛骑行主题活动,有效提升青岛在韩国民众的品牌认知。二是拓展东南亚市场。针对东南亚游客偏好,推出啤酒美食、民俗文化、非遗体验等特色产品。以直航开通为契机,组织旅游企业赴槟城、吉隆坡开展宣传推介和业务对接,邀请东南亚旅行商来青考察,构建稳定的客源输送网络。三是提升德国等欧美客源市场。紧扣德国游客注重深度体验、文化互动和高品质服务的消费特点,量身定制专项入境市场提升方案,推出深度历史文化游等系列主题产品。鼓励旅行社、景区等市场主体持续优化线路设计与特色服务,确保旅游产品的持久吸引力。
二、突出“精准”导向,构建对外宣传推广矩阵。统筹市、区两级宣传资源,联动线上线下,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入境旅游宣传推广体系。一是精准开展海外平台推广。在Facebook、YouTube等五大海外平台发布多语言图文、视频共计620余条,总浏览量超80万,精准推送至重点客源市场。邀请境外网红博主、旅游达人来青采风,通过社交平台实时传播,借助“粉丝经济”扩大影响。二是做优线下宣传推广。组织旅游企业赴韩国首尔、釜山及东南亚主要城市开展专题推介会,面对面宣传旅游资源与优惠政策。组织企业参加柏林旅游展、俄罗斯旅游展等国际知名旅游展会,加强与境外旅行商、航空公司协作,联合开发“航空+文旅”联程产品,依托其境外销售网络精准引流。
三、围绕“服务”提升,优化入境旅游体验品质。以建设外国人友好型目的地为目标,聚焦入境旅游服务全链条,为境外游客提供便捷、舒适、温暖的旅游体验。一是做优入境首站服务。优化枢纽场站引导标识,在机场、邮轮母港等主要功能区设置韩语标识,针对国内及国际航班旅客,分类制定中英日韩四国语言的旅客服务指南。优化机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集成旅游咨询、货币兑换、手机卡办理、交通导览等业务,为入境旅客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提升全流程服务体验。聚焦“吃住行游购娱”服务全链条,推动重点酒店、景区、商圈、交通枢纽实现多语种标识标牌全覆盖,引导重点餐饮场所提供多语种菜单。优化交通出行服务,提升出租车、网约车涉外服务能力,提升文博场馆、重点景区的多语种讲解与导览服务。三是推进支付便利化。落实入境支付便利化措施,在重点场所,确保境外银行卡受理设备全覆盖,组织银行机构在重点区域增设外币兑换点,引导出租车、小微商户、景区等开通移动支付功能,构建覆盖现金、刷卡及移动支付的全渠道支付体系,营造便捷、安全的支付环境。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儿,谢谢!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
旅游市场秩序牵涉市民游客切身利益、关乎城市整体形象,一直备受各界关注。请问我们在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方面有哪些切实的举措?
邹希平: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旅游市场秩序是城市形象的“第一排面”,也是市民游客感受旅游服务质量最直接的窗口,在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方面,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创新投诉处置机制,提升响应效能。成立市文化和旅游投诉受理中心,整合12345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投诉,实现统一受理、精准派单、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的工作闭环。建立“诉转案”联动机制,对涉嫌违法的投诉及时启动立案程序,提升投诉处置的刚性约束。通过靶向治理,大幅降低全市涉旅投诉数量,并确保按期办结。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聚焦“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夏病春治”“导游乱象与强制消费整治”等专项行动。紧盯“一日游”、青烟威“半岛游”、出境游等重点线路,严查无资质经营、虚假宣传、诱导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常态化暗访和交叉暗访机制,组织对重点领域开展暗访检查,精准发现、闭环整改。
三是强化信用约束,推动行业自律。依托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强化旅游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投诉集中、问题反复的企业,建立提醒、警示、通报、处罚动态约束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予以惩戒。同时,充分发挥旅行社协会、导游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推动从业规范和服务提升,构建良性行业生态。
四是深化跨部门协同,凝聚监管合力。建立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和案件会商,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牵头建立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潍坊五市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整治“半岛游”乱象,推动区域监管一体化。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对网络旅游产品、投诉举报信息的监测预警能力,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延伸。
五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完善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对调解无果的纠纷优先引导仲裁解决,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和公信力。依托“青岛智慧仲裁平台”,优化调解与仲裁衔接流程,实现“应调尽调、应裁尽裁”,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努力构建“投诉有门、处置有效、纠纷有解”的全方位权益保障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修订的《青岛市旅游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强化法治保障、优化监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营造让游客放心、舒心、安心的旅游环境。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儿,谢谢!
主持人:
感谢邹希平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司法局,联系电话:81608726。
本场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2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参会报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