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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0:00  地点:青岛国际新闻中心三楼发布厅  发布内容: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焕礼;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文建。

  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政策例行吹风

  吹风会日期: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0:00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对今年的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为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情况,今天召开本场政策吹风会。

  出席吹风会的有: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焕礼先生;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文建先生。

  欢迎两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邓焕礼先生介绍《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情况。有请。

  邓焕礼: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政府立法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近期,市政府印发了《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原则,对今年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包括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2件,开展政府规章调研项目9件,并适时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计划》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立法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确保政府立法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下面,具体介绍一下《计划》的相关情况。

  一、编制背景

  《计划》的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制度供给,推动民营经济、低空经济、公共安全、民生等领域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做好《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司法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向市政协、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征集2026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并通过青岛政务网、市司法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对征集的立法建议认真研究论证,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各方提出的有关立法建议,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逐一研究。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形成《计划》,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整个编制过程程序严谨、论证充分,确保了《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

  二、主要内容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相继出台,将民营经济促进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持续蓬勃发展,当前,我市民营经济组织已突破206万户,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制定《青岛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完善对民营经济组织的权益保护、要素支持、服务保障等制度机制,以法治手段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低空经济新赛道

  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基础设施和应用场景建设,打造新兴支柱产业。2026年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包括低空经济在内的创新型产业。我市拥有山东省首座4F级国际机场,肩负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等多个“国字号”重任,具备良好的低空经济发展基础。2024年,市委、市政府将低空经济列为突破发展的五大新兴产业之一。为服务保障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生态,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定《青岛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制度措施,推动低空经济产业融合集聚,助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三)聚焦民生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6年,将持续推进民生领域制度供给,以立法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市民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一是推动制定《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我市水资源短缺,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现行《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于1995年制定,仅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节约用水管理进行了规范。2024年,国务院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对新形势下的节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市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已达到99%,工业用水结构持续优化,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强化节水管理,采用立新废旧形式,推动制定《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细化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措施,推动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二是推动制定《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街区改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24年,我市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示范城市。为总结固化实践经验,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完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推动制定《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加强城市更新的统筹规划,明确城市更新主体,规范城市更新规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制度措施,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助力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人民城市。

  (四)强化公共安全,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

  高层建筑是现代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行《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于2013年制定,主要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预防、消防应急等工作。当前,我市共有高层建筑1.5万余栋,整体呈现总量大、分布广、结构复杂、人员高度密集、用电负荷高、可燃物存量多等特点。随着建筑使用年限增加,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新型火灾风险凸显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动修改《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新型火灾风险治理,完善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机制,切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灾害损失,为城市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五)维护法治统一,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

  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颁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将开展生态环境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对与上位法规定不符、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六)加强项目储备,统筹做好立法调研

  为提高政府立法前瞻性,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开展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管理、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赋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等9件规章项目的立法调研。通过调研论证,深入了解相关领域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制度需求,为后续相关立法工作奠定基础,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有序衔接,增强立法工作的协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最后,再次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邓焕礼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是媒体提问环节,请大家就发布的内容和感兴趣的问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

  当前,我市正在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请问,去年以来,我市立法在促进产业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文建:

  感谢您的提问。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路径。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其核心是以产业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近年来,政府立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制度供给短板,积极推动促进类立法,着力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

  一是聚焦“经略海洋”,以立法服务保障“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海洋是青岛最大的特色和优势,海洋产业是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重要板块。2025年,推动出台《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立足青岛海洋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创新设置“产业发展”专章,对10个重点产业分别规定其发展方向、发展措施和责任部门等,将“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全产业链布局深远海养殖”等一批具有青岛特色的举措首次写入法规。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加强综合施策,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能级提升,促进海洋药物、生物制品及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在海洋传统产业方面,针对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链条延伸短等问题,通过制度设计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延伸,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转型升级。在海洋未来产业方面,着力强化前瞻性布局,突出数智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支持开展智能超算、深海资源开发,推动构建海洋电子信息全产业链,促进海洋人工智能大模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同时,针对海洋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等短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建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跟踪对接、评价激励和联合服务机制,促进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体,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以立法助力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

  二是聚焦“数智赋能”,以立法激活数据要素新引擎。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引擎。为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制定《青岛市数据条例》,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目标,构建符合数据要素特征、具有青岛特色的数据基础制度。针对数据供给不足,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推动数据规范化采集、标准化治理,促进各类数据汇聚融合。针对数据资源开发不足,推动数据高价值应用,以场景需求为牵引,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针对数据流通不畅,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针对数据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完善数据保护措施,强化数据权益保护,筑牢数据安全防线。针对产业发展能级不足,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数据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构建全链条、生态化的数据产业发展体系,以立法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今年,我市将紧扣创新型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加强新兴领域制度供给,推动制定《青岛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围绕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态培育、应用场景拓展、安全监管保障等方面,前瞻性谋划制度措施,完善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推进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物流配送、应急救援、文旅消费等低空应用场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集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山东法制报记者:

  随着全面依法治市的深入推进,更加强调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请问,我市在“小切口”立法方面有哪些积极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文建:

  感谢您的提问。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生态保护、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遵循“切口小、措施实、接地气、真管用”的原则,通过精准立法服务改革发展、破解治理难点、回应群众关切,形成了一批具有青岛特色、符合城市实际、群众可感可及的立法成果,以高质量制度供给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小题目,聚焦生态保护,提升城市品质。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针对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出台《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原则,科学划定浮山和太平山绿线、建筑退让距离、建设高度控制三条“控制线”,明确严格的建设管控要求,系统构建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到服务管理的全方位保护体系,着力打造高品质绿色生态空间,为市民营造更优美、更安全的游园环境。通过“小切口”立法,进一步固化公园建设整治成果,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既守住生态底线,更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城市整体风貌。2025年,两个公园入园市民游客超过3000万人次,成为市民休闲健身和青岛旅游的新地标、“打卡地”。

  二是切准特色,规范海上旅游,激发市场活力。立足青岛独特的旅游资源禀赋,聚焦海上旅游新业态发展需求和监管难点堵点问题,两年内推动出台《青岛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3部政府规章,加强海上旅游统筹规划,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码头以及旅游客船航线的开通和调整等作出一系列规定,推进码头资源整合,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疏堵结合,将海上旅游客运船舶、帆船、水上摩托艇、皮划艇、桨板等船艇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海上旅游经营管理,规范海上旅游市场秩序,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筑牢海上旅游安全防线,推动海上旅游品质提升。通过“小切口”立法,推动海上旅游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和服务提质。2025年,全市海上旅游接待游客量达419.78万人次,同比增长61.09%,以法治力量为青岛旅游强市建设注入新动能。

  三是切实举措,强化安全监管,守护民生安全。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的薄弱环节,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小切口”立法完善监管机制、细化防控措施,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面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出台《青岛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以信息化手段为牵引,构建从气瓶充装、储存、运输、配送到用户使用的全链条可管控、全流程可追溯的安全管理机制,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守护城市“烟火气”。针对交通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管控、安全生产等核心问题,推动出台《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把质量安全工作贯穿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压实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优化监管方式,推动交通工程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监管,保证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以立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安全运行。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模式,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对改革发展急需、人民群众迫切期盼的立法事项,强化因时制宜、急用先立,进一步优化政府立法程序,提高政府立法质效,提升政府立法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以高质量立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齐鲁法制网记者: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实现高质量立法的关键,也是推动立法活动有序开展的基础。请问,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方面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刘文建:

  感谢您的提问。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提升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建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夯实民主立法根基。持续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全市设立4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镇街、行业商协会、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实现市域范围内广覆盖。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纳入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固化民主立法的实践经验。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明确参与方式、工作程序,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拓宽参与方式,通过线上征求意见、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等形式,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度参与立法计划征集及法规规章制定等立法全过程,让政府立法更贴民心、更合民意。例如,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深入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与10余家中小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座谈,面对面听取立法联系点以及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在旅游条例制定过程中,组织八大关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座谈调研,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立法联系点这个“民意直通车”,进一步征集民声民意,打通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抓实立法调研论证,提升科学立法水平。拓展政府立法调研深度和广度,综合运用线上征集与线下走访、实地调研与座谈研讨、定向征询与公开征集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听取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场主体、基层组织及群众等意见建议,充分了解实践中的问题和立法需求,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立法协商,出台《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开展民主协商的办法》,完善民主协商制度,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对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法规规章草案等重要立法事项,均通过市政协广泛征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强化专业论证,完善政府立法专家咨询机制,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立法事项,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等专业意见,发挥“智库”的支撑作用,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强化调研成果转化,针对立法调研中发现的实践痛点难点,加强分析论证,推动将“问题清单”转化为“制度清单”,确保政府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立法调研、研讨会60余次,调研60余家企业,170余条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

  三是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做实立法“后半篇文章”。强化制度规范,修订《青岛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明确立法后评估的范围、评估内容,将立法后评估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针对立法后评估程序不规范、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出台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压实评估主体责任,完善评估标准,推动评估工作落实落细。强化政府立法工作指导,制定市政府规章送审材料清单和参考格式文本,规范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和送审材料要求,将立法后评估报告作为修改、废止政府规章的必备材料,推动立法后评估工作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完善立法后评估结果运用,加强政府规章清理与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统筹,对与上位法不适应、不协调的政府规章实施动态清理,将立法后评估报告作为修改、废止政府规章的重要参考。2024年以来,共修改7件、废止9件政府规章,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开门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立法质效,以制度创新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

  感谢刘文建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司法局,联系电话:81608725。

  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2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参会报道,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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