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
您没有安装flash播放器或者flash播放器版本低于 10.0.0
为了能够正常观看视频,请您点此 下载最新版本
2025年青岛市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成效
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地点:青岛国际新闻中心三楼发布厅  发布内容:2025年青岛市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成效  发布人: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   张屹卿;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刘林瑞;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新闻发言人  宋宗涛。

  2025青岛市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成效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日期: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社会帮扶,是纾困解难、温润人心的德政善举,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我市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主线;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困扰群众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向社会各界全面介绍2025年我市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成效提升的有关情况,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出席本场发布会的有:

  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张屹卿先生;

  市医保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刘林瑞先生;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新闻发言人宋宗涛先生。

  欢迎三位发布人到会发布,并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张屹卿先生发布介绍“2025年全市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成效提升有关情况”,有请。

  张屹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全市社会帮扶领域各项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青岛市2025年民政、人社、住建、医保、残联等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成效提升的有关情况。

  大家知道,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今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意见》,强调要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强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社会帮扶领域各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承担的重点任务,千方百计摸清群众需求,想方设法筹措资源,下大力气解决实际问题根源,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期盼。今年财政部门积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累计安排社会帮扶领域资金15亿元,有力保障和支持了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一、民政部门兜底保障精准高效

  一是动态监测帮扶困难群众。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年共保障低保对象7.3万人、特困人员1.4万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6034人,临时救助2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0.2亿元。二是健全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扎实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层分类制定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保障有需求的特困和低保老年人安心入住养老机构。同时,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常态化探访关爱,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可感可及。三是加强孤困儿童关爱保护。联合市委政法委等22个部门印发《青岛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推出22条具体服务清单,设立首支“儿童关爱专项基金”,开展“筑梦”系列主题活动20余场,惠及3000余名儿童。四是引导慈善力量参与民生保障。打造“全民参与、资源汇聚”新模式,发起社区公益季活动,培育社区慈善基金474支,积极实施各类慈善公益项目,惠及困难群众11.65万人次。各级慈善会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的需求,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和各类慈善帮扶活动,帮助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其中市慈善总会累计开展慈善帮扶项目30余个,投入慈善帮扶资金约4245万元。

  二、人社部门服务规范有力

  一是退休服务方面,升级“退休一件事”联办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社企联合退休预服务试点,构建“两靠前+两协同”的智办体系,确保到龄人员及时、顺畅享受待遇。二是资金保障方面,全面强化基金预算执行监控与运行研判分析,压实各级政府“保发放”责任,积极改进拨付方式,扎实做好财务业务拨付数据校验,提升资金拨付效率与安全,确保财政补助足额到位。共帮扶困难人员就业1.38万人。同时,为企业退休人员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保险495.3亿元;为5.42万名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2亿元;为1.24万户用人单位发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2.15亿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2.29万人。

  三、住建部门保障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供给保障。公租房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稳步增加房源供应,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已为1.2万户困难群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711.5万元,配租公租房1105套。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按照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提升公租房政务服务水平,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并联审核、线上线下融合、规范窗口设置的运行新模式,为全市公租房家庭提供了全链条服务,尤其将申请公租房收入、财产审核纳入青岛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统一核对,进一步提高了审核准确性,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快办、好办、暖心办”深度升级,切实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四、医保部门保障持续增强

  一是完善分类保障。持续健全完善包括医疗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困难群众实施分层次、差异化的精准医疗救助。根据困难程度,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确保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对困难群众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长期护理等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医保“三个目录”支付范围的,分层分类予以救助。二是强化溯源救助。根据《青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施追溯救助,进一步减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药费负担;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依托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精准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截至目前,共参保资助13.34万人,救助困难人员91.5万人次,医疗救助支出1.98亿元。

  五、残疾人服务更加优质

  一是严格证件管理。加强残疾人证件核发管理,落实“专窗受理”“帮办代办”,方便残疾群众办理业务,全市共办理残疾证3万余件。二是开展残疾康复。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救助方式,为符合条件的3600余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14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三是推动无障碍改造。坚持以人为本、因户施策,重点解决残疾人出门难、如厕难等问题,为全市800户残疾人家庭精准实施无障碍改造。四是优化两项补贴发放。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流动残疾人提供便利。全市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24亿元,其中,为3.6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63亿元,为10.3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61亿元,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做好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是社会民生事业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尤其是服务困难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帮扶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衣食冷暖,关系到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关系到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拥护。下一步,全市社会帮扶领域各相关部门将不折不扣落实好党和政府关于社会帮扶领域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主持人:

  感谢张屹卿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请大家就今天发布的内容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广中文网记者:

  根据《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助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请问,医保部门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刘林瑞: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市医保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保障原则,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作用,切实兜牢防止困难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基本底线,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对全市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予以资助,确保困难人员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做好困难人员参保资助工作,帮助他们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对困难人员实施帮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对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6个类别、8种情形的困难人员,根据其困难程度,对他们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资助资金全部来自财政专项资金,确保了这些困难人员不因经济困难而断保脱保。2025年度,我市对8.38万名特困人员(含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给予全额资助;对4.96万名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实施减半资助。全年共支出财政资金4960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体100%参保。

  (二)对困难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个人负担大幅度减轻。困难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首先通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两项政策进行报销,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救助。一是实施全口径救助帮扶。纳入救助范围的费用,既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等个人负担较重的部分,也包括普通门诊等个人负担相对较轻的部分,涵盖了各种情形的就医费用。二是实施大病保障倾斜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困难人员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大病保险60万元的封顶线限额。三是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施追溯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1.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比例给予追溯救助。四是救助标准全省最高。目前,我市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的年度最高金额累计可达到17万元。今年以来,我市累计救助困难人员7.43万人,医保费用支出9.18亿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6.25亿元,大病保险支出0.95亿元,医疗救助支出1.98亿元,通过“三重保障”,困难人员符合规定医疗费实际平均负担一直稳定在5.0%左右,减负效果明显。

  (三)优化困难人员帮扶流程,对其参保、报销、救助等环节实施无感化、便捷化、高效化服务保障。一是在参保资助环节实施“免申即享”。医保部门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对这些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对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进行统计,由医保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进行资助资金的拨付流转,个人无需进行专门申请。二是在医疗费用报销救助环节实施“一站式”结算。困难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信息系统自动判断识别其身份类别,对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予以医保报销,并同步实施相应救助,个人仅需缴纳少量负担金额即可“一站式”完成全部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流程。三是在动态监测环节实施常态化“数据共享”。落实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工作协同,医保部门通过筛查就医报销信息,将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超过预警线的参保人员名单,及时反馈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为相关部门实施动态监测提供数据支撑,为实现精准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提供有效信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把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的更细更实,更好发挥医疗保险的基础保障和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医保力量。

  谢谢!

  大众网记者:

  请问,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宋宗涛: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保障残疾儿童生存权、发展权的兜底性民生工程,青岛市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增强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目前来看,青岛市残疾儿童救助的标准在全国居于前列,在全省居于领先,标准还是比较高的。

  救助条件: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分两部分,所需条件如下:

  一是具有青岛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病历,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二是持青岛市居住证且在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外地户籍残疾儿童,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18周岁的残疾儿童或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7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纳税”是指个人所得税);

  (2)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是指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3)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

  救助标准:青岛市户籍困难(低保、低收入家庭,下同)家庭的残疾儿童,进入定点机构接受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听力、言语、智力和视力儿童给予每人每月2100元、肢体和孤独症儿童给予每人每月3500元救助,接受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听力、言语、智力和视力儿童给予每人每月1260元、肢体和孤独症儿童给予每人每月2100元救助。其他家庭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按照相应残疾类别和训练方式救助标准的60%给予康复训练救助。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训练救助。

  持青岛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按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执行。

  申请审批流程:残疾儿童家长(监护人)持残疾儿童家庭户口簿、残疾人证、1寸免冠照片4张和专业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街(镇)残联初审无误后报区(市)残联,区(市)残联会同民政、医保等部门对低保、低收入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严格按照“一次办好”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审批备案,残疾儿童家长(监护人)自行选择康复训练机构进行康复。确需到青岛市以外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应在接受康复救助前1个月提出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按季度结算,在每个季度结束、经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由监护人持本季度康复发票和康复训练档案到区(市)残联办理康复救助手续。个人自付总额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给予救助;个人自付总额高于救助标准的,按其应享受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谢谢!

  青岛日报记者:

  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请问,民政部门今年在满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张屹卿: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精神,青岛市民政局立足于“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紧盯困难群众需求,统筹各方资源,运用社会“大救助”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

  一是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兜住底”。为进一步夯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基础,在《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青岛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等低保、特困制度文件基础上,我们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5部门出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首次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在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基础上,增加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这一层级,对做好困难群众精准认定,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发改、教育、司法、财政等20个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困难群众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面临的突出困难,共同研究相关政策,强化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和部门协同,实现了各项救助政策互联互补、力量叠加。市民政局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建联合工作组,创新构建“专责监督+专业监管”协同监督新模式,对10个区(市)基层镇(街)和社区开展实地监督检查,风腐同治,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摸排,确保“兜准底”。为了及时精准救助困难群众,我们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完善“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流程,依托“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教育、人社、住建、医保、残联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第一时间纳入救助范围。同时,为让群众了解救助和帮扶政策,我们通过政务公开栏、困难群众救助集中申报日、政策赶大集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另外还运用社区智慧电视平台,将民政、教育、人社等13个部门30余项救助政策嵌入电视进行公开,帮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救助政策和办理程序。

  三是深化拓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确保“兜好底”。为适应社会救助的新形势,我们打破传统救助“重物质、轻服务”局限,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新模式。成立大救助专班,进一步整合民政内部救助、儿童、养老、慈善、社会组织等资源,变社会救助“单打独斗”为“并肩作战”,增加服务困难群众的力度和精度。同时,社会救助帮扶重点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通过基层摸排,建立需求和供给两张清单,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类救助,涌现出城阳区“小桔灯”、即墨区红色助联体、平度市“微光益站”等一批优秀服务品牌和项目,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受到困难群众的欢迎。

  谢谢!

  主持人:

  感谢张屹卿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5795320。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参会报道,谢谢大家!

现场图片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