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度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参保缴费具体应该注意些什么?

2025-11-03 15:25 来源:本站原创-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感谢郑娟女士的发布介绍。下面是提问时间,请大家就发布的内容举手示意提问。现在开始提问。

   中广中文网记者:

  从刚才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在新生儿参保方面我们设置了很多便民政策,目前正处于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请问,新年度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参保缴费具体应该注意些什么?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王向东:

  感谢您的关注和提问。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我市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一次缴费即可享受全年保障。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经开始,选择一档缴费和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维持去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即每人482元、415元;大学生根据省统一要求调整至每人200元。新生儿等少年儿童依旧是415元的标准进行缴费,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已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可凭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保登记。为方便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我们支持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家长可以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等渠道线上完成新生儿参保登记;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委会进行线下办理。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后,需尽快通过税务部门指定渠道(如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爱山东”APP、“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服务大厅等)完成缴费,方可如期享受报销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后,需在6个月内完成新生儿落户及身份证号码等医保参保关键信息修改,以免影响下年度参保缴费。

  另外,考虑到新生儿医疗需求较高,我们对新生儿的待遇享受方面进行了特殊照顾:对于出生6个月以内办理出生当年度医保参保手续并缴费的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不受居民医保等待期约束。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对于出生超6个月未满12个月期间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但超过12个月参保缴费的,就需要按照普通居民待遇等待期相关规定执行了。在这里也建议新生儿家长,尽早为孩子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避免出现待遇空档,影响费用报销。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界面新闻记者:

  据了解,我市省内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目前也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请介绍一下基本情况和申办流程,谢谢。

   纪恩卿:

  感谢您的关注和提问。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常态化,部分异地居住失能人员在居住地享受长护险待遇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为此,根据山东省医保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长护险工作实际,我们对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待遇支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予以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省内异地长护险报销待遇。

  具体申办流程可简单概括为“一备案、一申请”。“一备案”指的是参保人通过我市医保经办窗口或“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青岛医疗保障局官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渠道,首先办理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这既是享受基本医保异地报销待遇的规定动作,也是享受省内异地长护险报销待遇的前提条件;“一申请”指的是,完成备案程序后,参保人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长护险异地待遇评估申请”模块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与失能状态相关的病历、申请表等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我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将及时与参保人取得联系,对参保人失能情况进行线上评估,并按程序出具评估结论。参保人可通过原申请渠道自主查询评估结论及待遇享受起止时间,医保经办机构也将通过短信形式同步主动及时告知。

  经评估达到失能三、四、五级的参保人,可在居住地自主选择一家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定点护理机构,作为本人享受长护险待遇的护理服务机构。享受待遇期间,在居住地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照护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标准等与本市一致;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异地长期居住有关政策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家长护险制度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受制度覆盖范围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因素影响,目前长护险异地保障范围暂为山东省内,照护费用结算方式暂按手工报销流程实行。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长护险异地经办流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尽快推动省内异地长护险联网结算,努力为广大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保障。

  谢谢。

   全国基层党建网记者:

  我们了解到,在生育津贴的发放上,我市推出了免申即享等系列举措,保障女职工能及时足额领取,请就这个方面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田伟:

  感谢您的关心和提问。为切实减轻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办事负担,我市聚焦生育津贴申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材料多、流程繁、等待长”等问题,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服务创新,确保生育津贴及时、精准发放到位。

  “免申即享”是我市优化生育保险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参保女职工在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结算时,医疗机构可主动代为上传必要病历材料、提交生育津贴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符合发放规定的,生育津贴将直接按月拨付至女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无需职工或用人单位另行申请。截至目前,全市54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开展此项服务,今年1-9月为2.31万名参保女职工办理了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实现了待遇领取“无感申请、有感发放”。

  在推行“免申即享”的同时,我们保留了单位网办、个人掌办、窗口办理等多元化申领渠道。女职工在生育次月起,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自主申领,也可由单位代办或到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为方便女职工实时掌握生育津贴办理进度,我们同步开通了线上线下查询功能。无论是通过“免申即享”还是其他渠道申领,女职工均可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办事进度”模块查看业务受理状态。此外,我们还开通了手机短信提醒功能,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会第一时间向参保人发送短信提醒,便于参保人及时掌握办理结果。津贴发放进度可通过“生育津贴明细查询”模块查看,津贴发放全程透明、更省心。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田伟女士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还有其他疑问或采访需求,会后,请联系市医保局,联系电话:85771539。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四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结束)

相关新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