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感谢庞兵锋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请媒体朋友就发布的内容和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
本次出台的各项措施,在助力“好房子”规划建设方面有哪些亮点?
胡雁:
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自去年以来,我局先后出台了两批次关于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措施,以及《青岛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及规划指标计算技术细则》,从架空层、下沉空间、邻里坊、住宅外立面、车行地下出入口、小区门卫室、屋顶设备间7个小区公共空间部分和住宅阳台、空中户属花园、室内挑空空间、住户设备平台、飘窗5个住宅套内空间部分,提出容积率支持措施,经过一年来的实践,有30余个新建住宅建设项目使用上述各项政策,得到了房地产企业的普遍好评,提高了我市新建商品住宅的市场竞争力,为打造我市“好房子”提供了有力的政策赋能。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研座谈,广泛征求了居民百姓、开发企业、规划建筑设计单位等各类群体的意见,结合反馈情况,将反映比较集中的阳台、风雨连廊、小区出入口大堂等要素作为新的着力点,为打造高品质住宅提出了新的政策支持措施。旨在以政策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居住生活需要。
文件制定过程中,重点考虑了住宅项目新增供应和存量去化,既要通过适度释放政策红利,提振土地和住房市场信心,也要统筹考虑存量房去化以及新房和二手房的市场流通关系,为住房市场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具体到支持措施内容上,一是扩大了容积率支持力度。从小区出入口大堂、风雨连廊、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出台措施,在既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不计容的居住小区公共空间。二是适当放宽了阳台的面积限制条件,将住宅阳台的面积上限从24平方米调整为32平方米。三是调整了部分要素的土地出让价款计算方式。住宅阳台、小区出入口大堂、小区配建市政公用设施等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亦不计土地价款。
政策中提及的小区出入口大堂,顺应了时代发展需求,相比传统的小区大门和门卫房,小区大堂实现了集人车通行、出入管理、前台接待、休息等候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亦可提供会客、如厕、快递暂存等多样服务。在满足各类生活需求的同时,也让居民归家从“穿过铁门”变为“步入厅堂”,极大改善了空间体验,增强业主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样,鼓励设置风雨连廊是将住宅与小区内广场、游园等公共空间相互连接,这样使连廊不仅发挥了遮风挡雨、遮阳防晒等功能,同时也串联了小区绿地、健身步道等公共区域,形成了驻足、休憩和交流的空间,便于营造出更为生动有趣的邻里交往体验。
本次出台的四条涉及居住用地的措施在适用范围上面向全市行政区域。在审批环节上,对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住宅建设项目适用,对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完成规划核实的住宅建设项目,也可参照执行。同时政策提出符合上述情况的建筑空间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上标明“不计容积率空间”,便于衔接后续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项目实施后各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风雨连廊等公共空间不得私搭乱建,不应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公共设施的维护检修。
回答完毕。
青岛日报记者:
本次《通知》对住宅阳台的相关管理要求从哪些方面做了优化?
胡雁:
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我市出台的前两批次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座谈,我局进一步对阳台的管理政策进行了多方面优化。
一是调整住宅阳台面积上限,由24平方米提升至32平方米。目前,广大市民对大面积改善型住宅产品的需求在逐步增多,为适应这一趋势,我局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做法,适当放宽阳台面积上限数值,对阳台的面积按照套型面积大小实施分段管理。此前,规定每户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16%,且不应大于24平方米;现将24平方米的面积上限调整为32平方米。具体而言,套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即建筑面积大约1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阳台面积上限与既有政策相比没有变化,即不超过套内户型建筑面积的16%,最大控制在24平方米以内。套内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即建筑面积大于190平方米的户型,按照既有政策,阳台面积上限为24平方米,此次新政的优化调整后,阳台面积在24平方米基础上按套内户型建筑面积的16%继续提高至32平方米。相较于既有政策,此举提升了我市大面积段住宅户型的居住品质,有效延伸了居住空间,从而为居民提供更多舒适宽敞的休憩体验。
二是调整了阳台土地出让价款的计算方式,对封闭式住宅阳台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由既往计入土地价款调整为不计入土地出让价款。这一调整,一方面,适应北方气候特点,更好地鼓励封闭阳台的建设,避免了私封阳台所带来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建筑保温、二次施工、建筑风貌等一系列问题,增强了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改善住宅建筑立面品质,提升城市形象。另一方面,此举降低了住宅项目投资成本和建设成本,让市场主体和入住业主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全国基层党建网记者:
出台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措施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有序建设,都有哪些考虑?
常勇:
感谢您的提问。
消费,一头连着千行百业,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我局出台措施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有序建设。
一是创新消费载体建设,打造消费新场景。消费活、商贸兴、百业旺。大型商业综合体作为消费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有序建设,可以对外展示城市的繁荣与活力,促进城市空间拓展和优化;能够创新消费场景,增加优质消费供给,丰富了居民的生活体验,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二是更新基准地价体系,激发市场新活力。商业用地受区位、交通、配套设施等因素影响较大,不同区域的商业价值差异显著。修正大型商业综合体基准地价系数,根据具体位置、条件等因素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使其更贴近实际市场价值,提高土地估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合理引导土地资源向高效领域流动,促进商业用地集约利用。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局从健全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入手,设定大型商业综合体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具体来说,本文件发布后新供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用地,土地用途设定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设定总建筑面积和楼层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总建筑面积修正系数为:3万-5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系数0.9,5万-8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系数0.8,8万平方米及以上系数0.7;楼层修正系数为:地上一层系数1,地上二层系数0.6,地上三层系数0.5,地上四层及以上系数0.4,地下空间不做楼层系数修正。
通过建立健全透明化的基准地价系数修正体系,增强投资者信心,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有助于投资者结合市场定位选择成本与潜力匹配的地块,实现精准投资。
三是革新项目监管机制,助推项目见实效。实施项目履约监管是推动项目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质量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土地供应前,确定商业业态、规模、自持要求、建筑设计方案及其他相关内容,有助于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运营。本次出台措施通过做足项目谋划、做深过程监管、做实运营维护,以全周期发力、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提升,护航项目早落地、快建设、速达效,提升区域经济活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能。
回答完毕,谢谢。
主持人:
感谢常勇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3893791。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3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参会报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