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感谢王振东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请就刚才发布的内容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报道记者:
请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住建行业的主管部门,在培育行业调解组织、壮大行业调解力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丁树更:
感谢记者的提问。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市场主体多、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种类多元。发展行业内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能够为各方主体多提供一条解决问题的渠道,而且这条渠道还具备快速、专业、平等、非终局性等优势,让群众在面临纠纷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从而进一步营造住建领域良好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以府院联动、诉调对接两大机制为抓手,积极与法院、司法、仲裁、工商联等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培育壮大行业调解力量,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一是健全机制、培育队伍。以获批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试点为契机,依托住建领域全国首家公益性调解组织——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联合6家行业协会成立市联调委,定期召开联调委主任会议,形成分工协作、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工作格局。组建由300余名律师、造价师组成的调解员和争议评审员专家库,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我市1家行业调解组织和4名调解员被省高院、省住建厅授予优秀调解组织和优秀调解员称号。
二是壮大组织、规范流程。在市级成立调解中心,区市成立调解分中心,在城阳、黄岛、李沧等区法院设立建工、住房保障等纠纷调解室,及时受理企业群众诉求。将调解流程、调解员、收费标准等公开公示,组织编制第一批建工类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发布,举办4届齐鲁建设工程多元解纷高峰论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在青岛成功举办,行业调解的认知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优化模式、提高效力。建立“谈判促进为先导、以调解为基础、以争议评审为依托、以仲裁为保障”的“四位一体”模式,形成“调解+争议评审”“和解+谈判促进”等14种多元解纷“组合拳”,推动55家建筑施工企业将“四位一体”多元解纷条款纳入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依合同直接进入非诉讼解纷程序,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联合法院畅通案件分析机制,协同做好司法确认工作,对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调解成功案件,由人民法院及时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推动诉调对接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前三季度全市住建领域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案件1767件,占全省总数的20%。
我就回答这些。
齐鲁法制网记者:
做好住建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围绕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青岛中院与相关主管部门,在协同推进住领域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曹波:
感谢记者的提问。近年来,青岛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法院职能定位,不断强化落实府院联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丰富专业化调解资源,持续推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凝聚多方合力。与青岛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签订住建领域试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与市司法局、住建局等43家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积极联动,鼓励引导采用争议评审、仲裁、公证、调解等多种解纷方式,推进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递进解纷格局。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178名住建领域专业性力量吸纳进解纷队伍,落实调解经费分类保障激励政策,激发行业力量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总对总”调解资源优势,与住建部所辖7家调解组织实现对接,强化诉前案件委派力度,今年以来,通过“总对总”诉前委派调解住建领域纠纷1773件,调解成功1215件。
二是立足司法职能延伸解纷触角。注重发挥解纷品牌引领,以青岛法院“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创建为抓手,打造形成9个多元解纷子品牌,以解纷品牌矩阵强化解纷理念深入人心。定期分析研判司法审判数据,着眼住建重点领域,做好行业司法建议、发布行业典型案例、制发行业白皮书等,强化住建纠纷源头治理。对住建领域群体性案件,积极运用示范判例,推动形成“办理一案,解决一片”的效果。青岛中院运用示范判决指导一审法院调解群体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96件,城阳法院稳步化解房地产项目建设施工延误纠纷,推动656套房产复工续建,入选山东法院诉前调解典型案例。
三是深化调审衔接打造解纷闭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推动57.9%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诉前分流调解。创优特色解纷模式,与市建纬调解中心、房地产业、建筑业协会、造价协会等持续开展评调裁一体化工作。自机制运行以来,通过争议评审机制,诉外化解住建纠纷2148件。强化在线司法确认,对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出具“诉前调书”“诉前调确”等文书1.3万件,最大限度促进当场履行、实质解纷。
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持续开展住建领域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依托“五方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深挖特色解纷机制潜力,充分释放住建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效能,为推进住建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贡献更多青岛经验。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观海新闻记者:
请问,围绕“五方联动”机制,市司法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后续在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刘文建:
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建立住建领域纠纷前端化解“五方联动”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住建纠纷往往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标的额大、专业性强,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依法化解。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加强涉住建领域工程建设、物业、金融、劳动人事等10余个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设立30余家商事调解组织,筹建300余人的调解专家库,推动住建领域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仲调、诉调、裁调、访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调解住建领域相关矛盾纠纷6000余件,涉及标的额达56亿元,全面提升了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青岛实践和发展,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住建纠纷快速调处,确保“五方联动”机制落地落实见效。
一是大力推进调解组织参与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发挥调解组织分布广、扎根基层作用,在城市更新城市建设、项目施工、物业关系、购房贷款等多领域主动靠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第一时间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支持住建领域行业商会、协会建立调解组织,指导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诉前解纷,加强对市场主体选择非诉讼解纷方式的宣传引导,构建“调解优先+仲裁补充+诉讼断后”纠纷化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调解服务,致力把住建领域的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政机关或行政调解组织依法开展住建领域行政和解、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化“复议睦万家”品牌,凝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协同发力破解难题,提升争议化解效能。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助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专业化优势,发挥青岛市调解协会、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等行业协会解纷力量,形成广泛合力。鼓励支持各类商事调解组织对接各级法院开展诉前解纷工作,依法参与住建领域多元解纷,达到纠纷共解、互利共赢的效果。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中广中文网记者:
市工商联在民商事纠纷前端化解中如何发挥作用?
伦波:
感谢您的提问。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共有各级商协会395家,会员企业超4万家。
今年以来,市工商联依托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协作机制,建立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1+5+N”全方位协作联动机制,放大部门合作效应,形成服务民营经济的合力。与市中级法院扎实做好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建立的“总对总”诉调对接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与市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系列活动。在市工商联设立“检会联动”民营企业联络站,在10家商会建立“检会联动”民营企业联络点,制定“检会联动”联络站工作办法,加强与商协会及民营企业家代表的联系,深入、广泛了解和集中化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与市公安局共同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2.0版。进一步深化与经侦、刑侦等多警种联动,建立市、区(市)、镇街三级立体协作网络机制,打造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防火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与市司法局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相关试点工作。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项制度”,在10家商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监测点,承担全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践经验。与青岛仲裁办印发《关于发挥仲裁优势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举办“仲裁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与青岛仲裁办、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住建领域民商事纠纷前端化解“五方联动”机制,更好实现仲裁服务住建领域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加强多元解纷模式宣传,改变市场主体有纠纷“打官司找法院”的传统思维。发挥商会在协同社会治理、化解涉企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商人纠纷商会解,协同各方把纠纷化解在商会,化解在企业“家门口”,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主持人:
感谢伦波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青岛仲裁办,联系电话:85768508。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5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