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上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2024-11-06 10:47 来源:本站原创-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感谢赵胜村先生的发布介绍。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媒体朋友们,请大家就今天发布的内容举手示意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关注度较高、需求量较大的养老服务项目之一,请问我市在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上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江联军: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关注。

  “一餐热饭”是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关心的“头等大事”,也是让老年人烦心、家里人操心、社会上挂心的民生实事。有的老年人受家庭、身体条件限制,做饭不便、吃饭凑合,助老食堂能很好解决他们的就餐需求,让老人们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以及社会上的温暖。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去年10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了《积极发展老年助餐行动方案》,今年又列入全国老龄委为老民生实事。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工作,并作为爱老助老五项行动之一列入人大议案,通过建设施、优管理、强服务,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老年助餐机构数量达到1265家,服务老年人就餐1337万人次,老年助餐订单总金额达到1.16亿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服务网络不断拓展。今年,市政府把建设500处以助餐功能为主的村居养老服务站列为市办实事任务,目前已建成530处。工作中,我们充分考虑老年人口密度、社区服务设施配置等因素,科学确定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选址位置,逐步实现助餐设施由“零星发展”到“规模布局”。

  第二,发展模式丰富多元。各区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探索出“市场化运营”“村集体领办”“多方资源支持”等一批具有青岛特色的助餐服务发展模式。市场化运营方面。鼓励养老机构内部食堂拓展助餐功能,取得相应资质后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社区食堂+助餐”“餐饮企业+助餐”“物业企业+助餐”等方式,运营老年助餐机构,培育了一批助餐企业。比如,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在满足机构需求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通过“中央厨房+配送”等方式,连锁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有效提升餐食质量、拓展了市场。再比如,绿城集团投资建设延川路社区助老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平价优质的助餐服务,得到老年人一致好评。目前全市1265家助餐机构中,采取市场化运营的有1032家,市场化率达到81.5%。村集体领办方面,目前全市有233家助餐机构由基层党组织领办,通过政策补一点、集体添一点、个人出一点等方式,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运营。比如,胶州市铺集镇在全镇13个新村建设了16家助老食堂,全部由村党支部牵头领办,由镇共富公司负责食材采购和配送,党员干部、公益性岗位、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为助老食堂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目前这16家助老食堂运营状况良好,日均服务老年人1300余人次。再如,胶州市胶东街道爱国新村兴办助老食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广泛、凝聚力强的优势,广泛发动乡贤、爱心人士、慈善组织捐款捐物,保障助老食堂持续稳定运营。同时将大家的爱心善举张榜公示、广泛宣传,营造了敬老爱老、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多方资源支持方面,充分整合互联网外卖送餐平台、物流企业、慈善组织、公益性岗位、志愿者等多方资源力量,解决助餐、送餐难题。比如西海岸新区藏马镇统筹公益性岗位、党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组建“暖洋洋”送餐小分队,为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第三,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让助餐更“适老”。对老年助餐补贴政策进行精准提标,提高老年人助餐支付能力。优化完善老年助餐线上订餐和代订餐系统,满足出行不便老年人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已提供送餐服务10.9万人次。让助餐更“安全”。开展基层赋能养老服务试点,加强扶持引导,助力助餐机构提高经营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季”专项行动,联合纪委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助餐机构进行联合检查,确保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第四,社会治理成效显现。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老年助餐服务既要“暖胃”更要“暖心”,不仅能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有的区市融合党建引领、志愿服务、孝亲文化,成为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一顿热饭让老年人享受“幸福”的味道。有的老年人讲:“不光是为了这顿热乎饭,更是图个亲近、图个热闹”。有的老人因邻里纠纷很多年不往来、不交流,在助老食堂,一餐热饭,冰释前嫌。有些村庄社区难以做通的群众工作,一餐热饭,谈心交心,用群众的话讲:“天天来吃,抹不开面子,都不容易”,一顿热乎饭感化了群众。有的镇街将助老食堂打造成“为老服务党建服务阵地”,变“餐桌”为“课桌”,开展医疗服务、传统文化、政策宣传等活动。“助老餐厅”同时也是“民主议事厅”,村居干部通过陪同老人就餐,能够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回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基层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养老服务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起点。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推动老年助餐进一步提质升级。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坚持公益属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吃饭困难老年人群体,稳妥有序拓展服务至65岁以上老年人。二是进一步探索发展模式。创造更多服务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助餐服务发展模式,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助餐机构和服务品牌,把老年助餐这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针对目前存在的部分助餐点选址不合理、服务不到位、可持续运营能力弱等问题,优化机构选址、加强政策引导、落实激励措施,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方式,鼓励引导现有助餐机构、基层组织等延伸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最大限度惠及老年人群体,用“一餐热饭”托起老年人幸福“食”光。

  民政事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各位媒体朋友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诚恳地邀请各位媒体朋友能够到民政走一走、看一看,帮助我们共同推动青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众日报记者:

  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实施对象包括哪些?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可以改造哪些项目?

   左文斌:

  感谢对残疾人朋友和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解决残疾人出门难、如厕难、洗澡难、做饭难、沟通难等实际困难,今年我市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列入市办实事项目,围绕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聚焦精细化服务,按照“以人为本”“一户一策”原则,对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环境,部分区(市)已实现由改造型向改善型过渡。2024年,全市已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930户,超额完成原定700户目标任务。“十四五”规划以来,全市累计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500余户。

  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实施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青岛市持证残疾人: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困难肢体、听力和视力残疾人。

  2.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特困残疾人。

  3.低保边缘的肢体、听力和视力残疾人。

  4.一户多残、多重残疾、老残一体和重度残疾人。

  5.三年内未改造过的脱贫享受政策有关人员。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主要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第一,申请。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向街(镇)残联书面提出无障碍改造申请,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证电子证照、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也可以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service.sddpf.org.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办事]下的[家庭无障碍改造]功能进行在线申请。

  第二,评估确认。街(镇)残联会同社区(村)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符合条件的经社区(村)公示5日无异议后准予改造。街(镇)残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申请人列入无障碍改造的项目、改造标准。对确定实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由街(镇)残联报区(市)残联备案。

  第三,工程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由残疾人所在区(市)或街(镇)残联组织实施。区(市)或街(镇)残联逐一入户调查,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每户的无障碍改造经费预算和具体施工方案。

  第四,工程验收和满意度测评。改造工程结束后,区(市)或街(镇)残联组织受助残疾人、社区(村)代表、有关专业人员等进行验收,同时进行残疾人满意度测评。

  第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市)残联结合实际情况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第六,建立档案。无障碍改造完成后,区(市)和街(镇)残联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有关申请、审批资料,改造前后影像资料和其他资料建立项目档案,实行台账管理。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内容,根据每户残疾人的不同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在《山东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目录》和《青岛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服务内容》范围内确定,具体改造内容因人、因需而异。比如,肢体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愿等实际,着重对厨房、厕所、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安装坐便器和扶手等,消除其居家障碍。听力残疾人家庭,可以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开水壶等无障碍生活用品等。

  下一步,市残联将进一步聚焦残疾人需求,不断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环境,不断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山东商报记者: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请问下一步我市围绕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重点做哪些工作?

   张屹卿: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我们将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落实:

  一、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确保为困难群众兜住底。我们将按照救助对象分层、救助内容分类的原则,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和认定,推动社会救助部门间高效协同实施救助。同时,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形成按照困难程度分层管理的梯度救助格局,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发挥好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统筹部门间的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健全民政部门统一认定、各职能部门分类帮扶工作机制,达到精准救助的效果,比如说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门来提供,就业救助由人社部门来提供,医疗救助由医保部门来提供。同时,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推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

  二、强化数字赋能动态监测,确保为困难群众兜准底。下一步,我们将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人社、医保、教育、残联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将更多存在现实困难和潜在风险的人员纳入动态监测,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加强主动发现,用好“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的作用,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推动社会救助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相结合。同时,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施救助“逢进必核”,促进精准救助,有效防止发生错保现象。

  三、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确保为困难群众兜牢底。我们将深化拓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由单一的物质保障型救助向“物质+服务”型的多维救助模式拓展。通过党建统领,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慈善、社会力量等参与社会救助,通过基层摸排,找准困难群众需求,建立服务需求和救助资源供给“两张清单”,分类设立服务项目,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针对性的救助服务,比如给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主持人:

  感谢张屹卿先生的回答,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有深度采访需要的,请会后联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5795557。

  媒体朋友们,社会帮扶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希望媒体朋友持续关注支持和宣传报道好我市社会帮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媒体朋友参会报道,谢谢大家。

相关新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