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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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如何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项 目:《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发布会
发布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
时 间:2020年6月18日 14:30
地 点:青岛国际新闻中心
执行团队
监 制:韩丽楠
策 划:胡振华
采编群:纪礼家 姜昌健
技 术:程犇 于京健

  记者:陈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大众网的记者,刚才您提到已经成立了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那么在联席会议成立之后,我们已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计划?谢谢。

  陈勇:问政山东的时候,我当时正在现场,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这个问题曝光以后,我们连夜召开了会议,孟市长在山东电视台连夜开的会,要求我们成立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放在住建局。

  成立之后,因为建筑垃圾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所以我们组建办公室之后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制定了一个整改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刚才发布的时候的一些制度、规定,从四个大方面,从源头进行治理。二是对曝光的两个,一个是非法的石子加工厂,一个是非法消纳场所进行了整治,我和周局长都到过现场,现在西海岸已经把这两个点进行了整治,一个是非法石子加工厂已经拆除,设备和房屋都拆了,一处是非法消纳场所进行了恢复,现在也种上了树木,近期还干了一件事情,就是加大全市的整治力度,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截止6月17日,住建、城管、交警、交通等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063人次,检查摸排工地2452个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372次,设检查点606个,检查车辆2472辆。这段时间城管、交警、交通以及住建局联合执法,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下一步,我们结合整治当中发现的一些新的难点问题,老百姓感觉到的一些的痛点问题,我们要抓好几个方面:一个是源头监管,加强审批源头、排放源头、运输源头和处置源头四个方面的监管,以此为抓手,形成全链条的监管模式,主要从制度上解决。同时,坚持机制创新,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来了,几个部门畅通信息,这样更有利于我们联合执法,共管共治。二是把执法的情况纳入了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体系,违法行为要影响今后的招投标的业绩,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其他的方面,比如说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方面还有其他的规定,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把这项工作由短期的整治变成长效机制,巩固住建筑垃圾的良好局面,营造青岛美丽、舒适、温馨的环境。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记者:周局长您好,我是凤凰网的记者,根据我自身的经历,我住在新都心这边儿,现在有两个大型的地产公司,一个是海尔地产,一个是保利地产,我在生活的过程当中,我就看见垃圾运输车辆,发现有时候有倾倒的行为,管理运输车辆的时候,地产肯定管得很严,但是拉出去以后,运输车辆的车主可能就放松了警惕就随意倾倒了,有没有针对运输车辆管理的措施?比如像信息管理或者是积分管理或者是奖励的措施来鼓励司机能够合法把垃圾放在合适的位置?谢谢。

  周科:感谢凤凰网的记者,您刚才提的问题是司机及垃圾车辆合法运营的问题,我们在具体的工作当中,首先是从源头上刚刚陈局长讲了,源头管控,再一个是我们去年出台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的专用规范,所有上路的这些垃圾清运车辆都要经过区市有关部门备案的,包括车辆、司机都要备案的,末端处置场所用专业的话说就是消纳场所,也是要经过当地的卫生环境部门备案的,如果我们的车辆不到专用的消纳场所倾倒,就属于违规,这是我们跟公安、住建、城管几个部门联合执法,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包括这一次山东问政曝露出来的问题,也就是刚才你说的不是在市区,在西海岸,涉及到地铁渣土乱倾倒的问题,倾倒的消纳场所已经按照规定种上了树木,地铁公司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后面几个部门将联合执法,持续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有奖奖励,我们是人民城市人民管,必须让老百姓一起来发动、举报,把这个现象争取遏制在萌芽状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记者:因为如果进场到成本可能增加,如果乱倒成本可能降低,有没有什么样的措施能够鼓励他们方便倒或者是好倒的措施?

  周科:这分两块,一个是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可以资源化利用的是有奖励措施的,到了指定的资源化利用的场,倾倒这些是要给费用的,现在有一些司机为了图方便,或者是有别人收这些土,我们就要规范这些,在路上我们在商量,后面还要出台措施,怎么样把这些漏洞全部堵上。

  记者:青岛倾倒垃圾的处理场所不多或者是不方便,或者是可能不是很方便的地方,所以就觉得很麻烦,就不愿意倒,会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

  周科:这种情况一定程度存在,现在各区市正在加大消纳场所的审批备案,一个是让消纳场所方便,尽量让这些有用的建筑垃圾进入到正规的消纳场所。

  记者:各位领导下午好,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薛副支队长,相较于源头的建筑垃圾产生,还有末端的建筑垃圾利用消纳,运输环节应该是与市民的关系更加密切,您能不能从交警的角度介绍一下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情况?谢谢。

  薛建设:感谢媒体朋友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建筑垃圾综合整治的工作中,公安交警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路面的管控,严查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间接消除路面的道路交通为患。二是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抄告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进行源头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运输车辆未密闭或者是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运输车辆抄告城管部门进行一事多罚,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公安交警将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切实举行好职责,与相关部门综合施策、信息共享、共同发力、共管共治,常态长效治理好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谢谢。

  记者:各位领导好,我是《中国商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周局长,在《暂行办法》的举报内容中,有一条是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如何确定这个消纳场所是合法的,还是私设的?谢谢。

  周科:感谢商报的记者,目前来说,刚才我说了,我们建筑垃圾处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资源化利用,再一个是消纳回填,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生产经营,应具备《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备案条件,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确定;

  为便于社会监督,如何来确定是合法的还是私设的,我们第一个是“公示名单”,对于已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和回填场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管局指导各区市进行了梳理并形成第一批名单,这个名单在我们网站上会很快发布出去,市民朋友可以及时进行查阅比对。第二个是“亮明身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以及消纳、回填场地,都要在企业大门口或场地出入口等显要位置,设置醒目的标志标识或张贴回填登记证件信息,主动亮明身份,方便市民有效辨识、监督。

  另外,市民朋友如果发现了未在“公示名单”内建筑垃圾收纳场所,可以直按照《暂行办法》里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我们的执法人员会赴现场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谢谢。

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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