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
《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
主题:《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苏文洁
发布人:张永昌
时 间:2018年08月02日 10:00
地 点:青岛国际新闻中心

  青岛市出台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现场,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解读近期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意见》。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大工程。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意见》,明确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了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针对性、实用性比较强,为了更好的对这个政策实施解读,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市农委副主任张永昌同志,市农委经济经营管理处负责人刘方金同志来到现场进行通报和互动,下面请张主任就意见的实施进行发布。

  张永昌: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最近,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青办发〔2018〕24号)(以下简称《意见》)。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一、《意见》出台背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动者,是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重要载体,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基础。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出一系列工作安排,先后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岛市整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65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2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600多个、农产品加工企业近3200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总面积577万亩,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比重达到65%,位居全省前列。

  但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面临比较大的制约和困难,仍然处于成长的阶段,无论自身的能力还是素质,很多方面都还需要加强。一是发展规模总体偏小、实力偏弱、市场竞争力不强,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辐射带动作用不强,与普通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没有充分发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应有作用。二是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新型主体需要集中连片的农田,对晾晒烘干的设施,对加工存储的设施需求都比较大,要求更迫切。仅仅靠新型经营主体的自身投入面临不少难度,需要政府的支持。三是融资渠道仍不顺畅。这些年来,银行、金融系统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产品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原因,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以上困难和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意见》,完整、系统地提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这一改革主线,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率,与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相适应,框架完整、配套协调、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土地面积在全市总承包耕地中的比重达到70%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发展的比重达到75%以上,农业要实行产业化的经营,农业生产作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

  第一,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提升规模经营水平。通过政策的引导,下一步在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化下工夫,推进整村连片流转土地经营权,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促进农业专业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二是提高发展质量。新型经营主体整体的发展质量不是很高,这个《意见》里面着重提出要提高发展质量,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建设、民主化管理,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各类市级以上示范经营主体达到1500家以上。三是引导融合发展。要让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再发展中进一步的融合,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托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优势区域等开展广泛的联合与合作,形成分工协调、互利合作的发展格局。四是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很重要的是要完善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以及和普通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带动、保底收益、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五是引导协调发展。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引导生产性经营主体和服务性经营主体合理定位,在各自优势领域发挥功能作用。

  第二,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涵盖财政、金融、税收、保险、营销、人才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七个方面。财政支持方面:综合采用贷款贴息、信贷担保、以奖代补、定向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力度;金融信贷方面:创新产品和服务,简化审贷流程,开展抵押贷款创新试点,对从事粮食生产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不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税费优惠方面:根据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车船税、收入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政策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等。保险支持方面: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机制,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和特色险种业务,建立和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稳步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基础设施条件方面: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单列支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指标,农村新型主体发展还需要一些基础设施、配套用地,这些指标下一步我们在用地政策方面要加大对他们的支持。对于财政投资建设的各类小型农业设施,优先安排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拓展营销市场方面: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到2020年全市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农民职业化促进活动,已经连续五年列入市办实是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争到“十三五”末将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等返乡下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岗位拓展范围。

  下一步,市农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深入贯彻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政策推动落实的力度,不断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外部环境,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张主任的介绍,接下来的时间是提问环节。

  提问:各位领导好,我是中国商报的记者,据我们了解,近年来大规模流转土地的很多经营主体出现了亏损,我想问一下这对我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什么样的启示?谢谢。

  张永昌:这个问题,近两三年来应该说我们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像您刚才讲的有一些企业出现了亏损,主要的问题现在从面上来看,主要是青岛市连续三年大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光是新型经营主体,我们一般的农民也在减产减收,大家都知道连续三年不仅我们天上没有水,地下没有水,我们的水库也都干了,所以对农业生产影响是非常大的,这是一个客观的因素造成的。

  通过这个问题,我们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也引起了我们的反思,可能在亏损的面前,刚才讲的这些承包大户他们的损失更大,对一般农户来讲可能还要小一些,因为经营面积小,损失小一些,要说启示有几个方面:

  第一,还是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我们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是要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来进行的,我们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或者是进一步的发展,绝对不是推倒重来,不是把地收回来由大户经营,这是不对的,我们在工作中一直在坚持方向不能错,我们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不是排斥农民,更不是要把农民挤出农田,我们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不仅要解决农业的问题,还要解决农民的问题,解决农村的问题,绝对不能因为解决了农业的问题而带来了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方面,必须坚持一些正确的发展方向,对于一些地方盲目的发展规模经营,我们也及时进行了纠正,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我们通过这几年的发展,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新型经营主体也要找准自身的定位,这也是这次我们文件中提出的政策引导的方向很重要的方面,要把握好自身的定位的问题,新型经营主体到底干什么?应该干什么?怎么样发挥自身的优势?这是很重要的。我们一直是鼓励在种植业、养殖业在生产的环节我们还是强调由家庭经营,由农民自己经营,或者是我们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因为农业劳动对象、生产对象是活的生命体,它需要更多的关注、更多的劳动投入,从实践来证明,一家一户从事生产的环节可能是管理的成本是最低的,所以我们还是鼓励在生产的环节,还是要有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去发展,所这也是我们引导发展的一个重点。第二个方面,在生产资料的购置购买和产品的营销方面,这可能是我们的合作社包括品牌培育方面,这可能是合作社要发挥更大的优势,所以我们重点在这些领域引导合作社的发展。在提高产品的价值、开拓市场方面可能是我们龙头企业更会发挥他们的优势,包括我们社会化服务组织,他们会发挥更大的优势,所以我们这几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我们讲是错位发展,找准自己的优势,我们现在有的一些公司到农村去包了几千亩地种粮食,这几年出现了亏损,实际上你不具备优势,不是光有资金投入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我们刚才讲了亏损有几个方面,一个是自然灾害影响,很重要的一个是土地的成本,我们现在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都要从农民手里流转土地,前几年我们青岛市平均流转一亩地一般是1000元,成本很高,要是大面积的种植粮食作物肯定是要亏本的,现有的价格水平下,恐怕肯定是你的利润是很低的。第二个因素就是劳动力成本的逐年上升,我们现在到农村雇一个劳动力长期雇佣,恐怕一天也得80-100元,短期雇工是100-150元,劳动力的成本也很高,这也是导致他们亏损的很重要的方面。在不同的环节上发挥自己的优势,可能会找准定位实现双赢的局面,这是我要强调的一个方面,从新型经营主体来讲找准自己的自身定位。

  第三,我们还是在政策上还要不断的完善,刚才我们讲的实际上之所以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也就是说我们要引导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适度发展,中央一直强调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什么是适度?多少亩比较合适?我们按照中央的提法就是第一,要和城镇化和劳动力转移的规模相适应。第二,要和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的改进情况相适应。第三,要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的情况相适应,如果我们新型经营主体下去包上几千亩地和一般的农民一样大而全、小而全的进行生产,肯定你是没有优势的,所以从政策角度来讲不断完善,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比如我经营5000亩粮食,肯定自己的粮食储存的问题凉晒储存就是问题,靠一个企业解决这个问题成本很高,要有大量的投入,真正的实行订单生产,生产完了之后其他的公司来解决后续的问题,储存、物流运输的问题由其他的公司解决,社会分工进一步的细化,这个方面是下一步我们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规模。我们一直提倡粮食种植对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来讲是100亩-300亩,再多的话,生产管理能力是有限的,公司也是这个问题,要投入大量的管理人员,劳动成本、各方面成本都很高了,我们对大田的蔬菜原则控制在100亩以内,对设施种植的可能到50亩以内,这算是比较适度,我们对于政府来讲是指导性的,你搞10000亩是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

  还有就是保险方面,怎么样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建立大灾分担机制,这几年我们开展了一些政策性的保险,应该说特别是我们青岛市在政策性保险方面市财政专门根据我们青岛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险种,比如我们粮食生产,原来按照国家政策保险是没有旱灾的,干旱造成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给理赔的,根据我们青岛市的实际情况,我们青岛市是十年九旱,所以我们增加了在政策性保险里面,又增加了保险资金,国家原来一亩地十元我们增加了二十元,又增加了旱灾的险种,这几年受灾以后对经营者来讲还有一个适当的补赏。下一步我们还要探索一些商业性的保险,除了政策性保险之外,比如对新型经营主体是不是可以再搞一些商业性的保险,一旦有损失可以分担损失,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等方面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的配套。

  主持人:谢谢张主任和刘处长的介绍,今天发布会我们主要是围绕着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行解读,希望媒体朋友们对这项政策进行一些详细准确的解读,让农民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为我市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增加新动能有一个良好的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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