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1 09:54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青岛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明天起正式执行。
《办法》共26条,划定了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明确了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包括禁止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禁止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禁止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明确规范了燃气经营单位安全保护责任,包括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信息系统,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发现并制止、报告在燃气设施附近违规施工行为;制定燃气设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