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见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地点:国际新闻中心三楼
主持人:王振东
发布人:江长海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为了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加快民营经济意见有关内容,我们今天请来了市工商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江长海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今天到会的有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批办、市金融办、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分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下面,首先江总做一下解读。
江长海: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大家好!新闻通告发给大家了,我就没必要念念,我简单介绍一下,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出台和背景,今天7月4号省委省政府召开一个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支持经济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省委书记和省长文件的修改,省委省政府包括副书记,做了重要讲话,为了贯彻精神,同时结合青岛实际,经过广泛调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出台了一个青岛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意见先后征求了30多个部门的一件,今天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意见,下面重点介绍一下意见的内容。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包括六个部分、28条,明确了政策措施和发展目标,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松绑、清障、助推”。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民营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要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上做文章,着力解决民营经济普遍关注的审批、融资、用工、用地、经营能力、政务服务等问题,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全国领先的市场环境,实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经济规模明显扩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17年年底,全市私营企业达到30万户以上、年均增长15%左右,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00万人以上、年均增长8%左右。现在部分民营经营的市场主体,占绝对大的。基本上这个侧面为什么省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如此重要的位置。
二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民营经济发展“松绑”。前期出台这个政策之前,做了一个广泛的调研,问题主要是几个方面,审批的问题、融资的问题、用工的问题,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经验问题,意见主要围绕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的。咱们第二条说了,针对民营审批问题提出了松绑。《意见》明确指出,年底前,编制、公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目录已经出台了,前两天刚刚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开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这是第二个方面。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用工用地优惠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清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出台了一些实实在在操作的一件,其中《意见》第三部分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开展融资模式、服务手段和产品创新,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机构每年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的规模,分行业按照不高于0.5%的比例设立风险补偿金,置换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为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服务。这措施比较实在的。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最高按照业务额1.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助,重点向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倾斜。对民营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国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民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最高7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意见》第四部分提出,要进一步拓宽用工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用工补贴政策。民营小微企业招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和择业期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为一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15年年底。对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规定人员就业,可按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这一条着重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用工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 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相关税费,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落实土地使用扶持政策,各类园区内民营工业企业取得土地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这是在原有政策上有一个很大的放宽。
四是通过政策引导,创新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助推”。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素质问题,服务不足的问题
《意见》第六部分提出,要整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建立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服务便利化;切实发挥商会、协会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编制并公示“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肃查处各种对民营企业的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再譬如加强政策督导落实,确保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整合融资、土地、房屋等信息,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强化指标统计与监测。这是跟大家汇报的第一个方面。二、《意见》的主要特点《意见》主要突破了了“突破性、实用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四个特点。民营经营上下比较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政策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的特点,比较具体一些了。整个文件数字会比较多一些,具体什么政策有多大的政策,多大的统一的政策,什么时间推动?这四个特点一是突破性。凡是法律政策没有禁止条款,能放宽的尽量放宽。民营经济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托管企业数量不设上限的政策,走在全国工商系统改革前沿,解决“房租贵”这个民营小微企业创业期最大的资金难题。这条政策看非常简单,按照传统模式,每一各企业设立的时候,具体地点花租金,租金少走一千,多则两千,对于一个小微企业,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你可以直接到孵化基地托管,一年一两万的租金就节省下来了,大学生资金极大的鼓舞
二是实用性。针对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出台有“含金量”的扶持政策。如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我市公司给予资金补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设立引导资金吸引国内知名基金,在青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公司等。我们没有做很多的篇幅,整个发展意见比较具体的。
三是前瞻性。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用“大平台”把分散的政策集中起来,便于民营经济全面掌握,把政策优势化为发展优势。同时丰富民营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整合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数据”,便于政府掌握动态、实施定向调控、控制经济风险。咱们所谓服务大平台问题,咱们知道各种市场主体,保证民营经济主题支持的政策,来自于各个部门,体现在各个政府部门的网站,应该是比较分散的,你叫一个大企业收集信息相对好一些,我们所有市场主体96%是民营企业,在这96%个体工商户,80%—90%是小微企业。通过这次文件的出台,把这个平台建起来,秀才不出门,就知天下事。
四是可操作性。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尽量明确改革时间表。如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是国务院专门提出来的,到了青岛市该怎么落实?该怎么落地?《意见》明确提出2014年10月底前试点、2015年4月底前在全市推行。根据上级政策我们拿出具体落实措施的我们就在文件中体现出来的,如果拿不出来,就尽量定出时间表。
三、《意见》出台后的配套措施
一是制定并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的决定,由工商局牵头,把相关部门力量汇总起来,切实发挥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组织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二是深入调研审批、融资、用工、用地、经营管理、政务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出台更为具体的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出台,支持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吹响了号角。最近市工商局与一些银行达成初步意向,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允许进行信用贷款,提高抵押贷款的额度,进一步拓宽了民营经济融资渠道。
三是建立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数据平台和信息平台。刚才做了一些简要的介绍。四是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信息平台。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网站的支持政策,建立以政策信息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体系,让民营企业找得着、看得懂有“含金量”的政策,扩大扶持政策受惠面。如果各位记者朋友新闻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领导请来了现场,具体的政策进行解释。
主持人: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来了十几个部门的分管领导。
记者:我是香港文汇报记者,通过这次发布我们感觉民营经济春天要来了,我们将充分发挥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让更多的企业融资,积极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银行,具体措施是否已经出台了,什么优惠政策?
江长海:咱们民营经营调研过程,发展若干问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融资的问题。根据融资的问题,各部门探讨出台了一部门措施。蓝海专业的问题,请金融办做一下回答。
市金融办: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今天4月份处理以来鼓励企业加以的平台,来实现融资,现在已经有70多家企业,实现挂牌,鼓励政策,企业在蓝海股权进行挂牌,我们是给予一定的费用得不偿。刚才提到基金是不是纳入财富管理中心。在基金方面,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个财富管理很重要的工作。
财富管理是实验区是经过11个部委设立,其中吸引积极公司到青岛发展,这是我们重点的工作之一。民营银行这一块我们也在积极的推进,现在相关的材料,已经向银监会进行了报送。
主持人:还有没有问题?如果会后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部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