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发布会

  
直播项目:《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发布会
主持人:王振东
发布人:姜兆义 蓝海华 徐冰
时 间:2014年10月11日 15:00
地 点:青岛国际新闻中心三楼发布厅
执行团队
监 制:何敬君
策 划:颜 涛
主 编:韩丽楠
采编群:关睿

文字实录

  时间:2014年10月11日

  地点:国际新闻中心三楼

  主持人:王振东

  发布人:姜兆义 蓝海华 徐冰 主题:《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市政府新闻布会,就《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有关事项进行新闻发布。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编委办副主任姜兆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蓝海华,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徐冰,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荣光。下面请市政府法制办蓝海华副主任宣读《青岛市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蓝主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切实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对我市现有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目录》的事项,申请人须先取得相关行政机关的辩证许可后,方可到市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一律不作为我市工商登记的前置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二、对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市工商部门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加快转变监管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三、严格控制新设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除国家新设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我市不再新设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市编制、政府法制、监察等部门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或变相实施前置审批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工商部门会同市编制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省公布实施的目录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布实施。

  五、市工商部门、市编制部门负责对《目录》进行解释。

  六、《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宣布完毕。

  主持人:下面请市编委办副主任姜兆义先生发布相关的新闻。

  姜主任: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大家好!

  2014年9月30日,市政府印发《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保留3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了审批的法律依据、许可办理机关等内容。凡未列入《目录》的,今后一律不得作为我市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今天,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向各位介绍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一、《目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编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也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步骤和重要环节。《目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信心和决心,必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目录》出台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成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我市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坚持放管并重,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清理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从今年三月份开始,我市严格按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法定要求,经过反复研究和合法性审查,取消了原有的90.3%的前置审批,保留了3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占原有381项前置事项的9.7%,是近年来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最少、项目最清晰、内容最规范的"权力清单"。目前,国内仅福建、广东、深圳、厦门等地推出了前置审批目录。我市的这项改革在全省属于首家,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也居于前列。

  二是《目录》出台是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利于政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本次清理,改为后置的事项中包括企业资格资质审批57项,住所审查4项,特殊经营审批90余项,大大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玻璃门"、"弹簧门"现象。本次工商登记事项前置改后置的实行,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形成新一轮市场主体大幅度增长的"发动机"。预计年底前将再新增市场主体15万户,同比增长33%,以每户平均创造3个工作岗位计算,将解决45万人的就业问题。

  三是《目录》出台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内在要求。随着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的实施,要求政府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实行"宽进严管",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一方面,市政府各部门不能自主设定行政审批,特别是不能自主设定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各类审批事项必须依法进行,有利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同时,政府的职责要从以审批为中心转向以监管为中心,有利于强化市场监管的责任,改进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管理,引导企业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二、《目录》的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

  《目录》由市编委办、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历时半年,经过梳理、初审、再审三个阶段最终形成。期间,就有关事项先后征求了中编办、省编办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改为后置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消防、环保、拍卖和典当等,与审批部门反复沟通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

  事项梳理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敢于突破,采取制定前置审批清单的办法一揽子公布。凡是法律依据达不到规定位阶的一律不作为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凡是与工商登记先后关系不明确的一律不作为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凡是依法依规可以进行归并整合的一律进行归并整合。目前,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事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关系人身安全、社会稳定的事项,不宜改为后置。比如,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二是由国家层面进行审批的事项,不能改为后置。比如,金融证券、邮政电信等。三是尽管日常审批量很小但应予以保留的事项。比如,生猪屠宰等。

  三、《目录》出台后的配套措施

  《目录》出台后,要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稳妥有序地做好各项配套工作,切实让这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真正让改革红利得到释放。

  一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本次《目录》出台不是终点。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减少前置审批事项。近日,中央编办、工商总局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两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项目基础上,将剩余的7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外征求社会意见。我们将及时关注情况进展,与国务院和省保持一致,一旦国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先后公布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第一批公布了36项,第二批公布了100项,这75项下一步征求意见和我们这次一样,下一步这75项作为前置,其它都不作为前置。

  二是严格目录事项监督管理。按照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新设的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外,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再设置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审批。我市将加强对《目录》出台后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管,对擅自增加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或变相实施前置许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对后置审批事项的监管。工商登记前置改为后置以后,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后续市场监管办法,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工商等部门采用"菜单式"管理方式,及时将各类企业信息在"青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告知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审批监管。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也应当将是否取得许可经营情况及时在平台上进行公示。未依法取得许可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向审批机关举报,由审批机关进行查处。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姜主任,下面请市工商局徐冰副局长做政策解读。徐局长:主要内容基本都讲到了,借这个机会,我把我们这次前置改后置的有关问题做一个全面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这是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基础性法律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设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是中央事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无权设定。目前这一法律规定的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审批项目设置的法律依据不足,是由国务院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批的数量多,手续繁琐,标准不明确,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旨严重不符。

  这次清理,我们青岛市实行了严格依法行政的原则,凡是法律依据达不到规定位阶的一律不作为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凡是与工商登记前后关系不明确的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事项。现《目录》中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全部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的,没有一项例外。都是国务院规定之上,标准非常明确,这是解释的第一个问题。2、关于保留了哪些事项?《审批目录》中所列事项全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置,其中省政府以上机关执行的16项,占全部事项的43.2%,青岛市政府及区市政府执行的21项,占56.8%。地方不到60%,青岛以上是40%。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事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关系人身安全、社会稳定的事项,这个不能轻易往后放,比如,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二是由国家层面进行审批的事项,如金融证券、邮政电信等。第三类是日常审批量很小但依法仍应予以保留的事项,如生猪屠宰等。3、这次清理主要取消了哪些事项?有部分是对市场准入影响较大的审批,如消防、环保、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开办娱乐场所等。对改为后置的事项,也进行了实施范围的缩减,如消防和环保两个全市数量最大的前置审批,在改为后置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仅对大的建设项目和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审批,小旅馆、小餐饮等"九小场所"不再办理该两项前置审批。前置改了后置以后现在影响企业登记最大量的,根据工商登记掌握环保类,还有消防类,这两类我们原来大体有个统计,我们市区无照经营,之所以办不了营业执照,大概有70%是这两类原因,这两类取消以后,对这类企业的设立登记会产生非常好的便利条件。4、其他地市是否也公布了前置审批目录,内容是否相同?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仍在执行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仍有226项,各省市仅有福建、广东、深圳、厦门等地推出了前置审批清单,保留事项不完全相同。我市经过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在全省率先推出37项前置审批"权力清单",这既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结果,充分体现了市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坚强决心和坚定立场。5、本次清理会对我市的市场主体发展产生什么影响?今年3月1日,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以来,我市已经实行了注册资本认缴制、简化住所、年检改年报等9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市场主体发展。3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登记市场主体15.94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30.70%;注册资本金1400.9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2.42%,大大突破了近年来我市市场主体年均6%的增长比率。本次前置变后置的实行,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市场主体发展,成为新一轮增长的"发动机",预计年底前我市将迎来新一轮提速,市场主体总量有望突破80万户。6、《目录》中未出现的审批能否继续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这次清理的目的就是列出"权力清单",哪些是工商登记前置的事项,哪些不能再前置,都进行了明确。凡是已经保留的前置,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工商机关也要严格把关。没有列入《目录》的,或者再执行设置前置审批的,都属于违法行政,越权管理,经营者可以拒绝执行。7、关于前置改后置的事项如何监管?2014年8月7日,国务院签署《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施行,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法规。国家工商总局也于2014年8月19日公布了《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154号),要求"对涉及由登记前置改为后置的事项,要提醒申请人在取得工商部门登记后,依法还要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并在取得相关许可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示。"从10月的号开始全国统一信息共识系统也已经开始运行了,我们青岛市也运行了,2013年起年报情况,今天是11号,这个平台开始发挥作用,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的资格之后,取得相关行业审批,要通过信息系统,你没有后续的审批还是不能的,实际上所谓前置改后置,方便企业取得市场登记的资格,有些必不可少的审批,这条跟讲明白,所以我们讲是前置改后置。

  8、青岛市的《审批目录》与中编办、国家工商总局的目录有什么不同?今年以来,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前置变后置、取消审批事项的措施。8月12日,公布了《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1项)》。8月20日,国务院又召开会议,决定将营利性医疗机构、养老性机构设立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但因种种原因,90项审批的具体内容至今没有向社会公布。为什么没有向社会公布,它有些后置法律,涉及到法规,我们这次依法来实施改革,依法实施前置改后置,国务院也是这个概念,这一次90项,有些要修法,还有我们最近9月24日,中编办、国家工商总局又在网站上公布了75项拟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一是总局征求意见稿中把一批目前还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事项进行了保留,主要是金融、保险等事项,由国务院证监会、保监会审批,由省以上工商机关登记,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大,我市的《审批目录》没有列入;二是总局取消了13项现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前置事项,我市《审批目录》都予以了保留。总局的征求意见体现了国务院改革审批制度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因为涉及到法律法规的修改,可能会需要较长的时间,最终保留哪些事项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青岛市现在这37项已经非常明确了,将来随着国务院相关规定的推行,我们要及时的调整我们的执行事项,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进度,外地有先进的经验,特别是更加便捷的条件,我们要坚决的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的目的还是想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更好的环境。

  主持人:谢谢徐局长的解读,下面时间留给记者朋友们。大家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欢迎大家提问。有没有问题?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