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议案案例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4年5月30日下午14:30
地点:青岛市新闻发布中心三楼会议厅
发言人:张启光
主持人:王振东
王振东: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近年来,毒黄瓜、毒韭菜、毒生姜等农产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频频曝光,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问题频出,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全国从上到下,从政府到百姓,无不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身十分关注,要求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呼声越来越高,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出现农产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问题,其中农药的使用是一个重要方面,尤其在农药的经营、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较多,可以说,加强农药治理,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这几年,原有的农药管理方式及配套规章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暴露出许多问题,亟待进行整合和创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保障农产品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由市政府办理。5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字〔2014〕43号,这一文件可以从市政府网站上查阅,我们就不再专门印发给各位),这个文件,大家可以上市政府的网站上阅读。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解读这一《实施方案》。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农委张启光副主任、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顾正琦支队长。
下面时间有请张主任发布有关情况。
张启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传媒界的媒体朋友,在这酷热的天气里来参加新闻发布会。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将《关于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积极予以推进。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字〔2014〕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面,我把《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青岛市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大市,质量安全始终是全市农业的生命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特别是近年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需要下大气力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农业部门监管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收储运环节后实现全过程监管还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落实不力,基层监管力量依然非常薄弱,特别是执法人员、设备配置仍然难以满足工作需求,特别是乡镇监管机构还是“三缺”: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情况较为突出;三是农业投入品监管难,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农药现象依然存在,安全隐患还很大。青岛市每年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在2000万亩左右,因病虫害造成粮食损失大概是20万吨,油料损失约3万吨,农药需求量特别大。据我们统计,全市现有农药生产企业29家、农资经营业户5900多家,那么2013年全市农药制剂用量达6370吨。所以加强农药监管治理,已经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人大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由市政府办理。近期,市政府先后召开了有关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等参加的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4月2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正式讨论通过。5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已经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围绕建立健全农药经营监管体系、新型农药使用补偿机制和培训指导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构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定了我市在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三大工作原则:一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二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是源头治理,全程监管。围绕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九项重点任务: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市涉农镇(街道)确保配备不少于4名人员专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村级农药协管员,构建网格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4年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农药安全监管信息追溯系统。2014年年底前,建成市级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和区(市)级农药展销信息平台,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减至50家以内,并全部实现可追溯管理;2016年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农药安全监管信息追溯系统,全市农药经销网点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
3、实行农药经营者执证上岗制度。2014年建成农药经营者持证上岗制度,培训1.1万人;2015年、2016年分别培训1万人。
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2014年开工建设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2016年底建成运行。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品种和范围,每年完成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6100批次、快速检测72万批次以上,实现对本地和外地进入青岛市农产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随机快速检测。
5、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监测、质量安全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建设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2014年,完成首批1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2016年年底前市级示范镇达到30个。
6、建立新型农药使用价格补贴机制。2014年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20万亩蔬菜规模种植基地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集中配送和补贴试点;2016年全市监管示范镇的蔬菜规模种植基地全部实现低毒、低残留农药集中配送和补贴。
7、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2014年在大沽河流域选择部分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在试点区内开展土壤养分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探索建立土壤质量数据库,用两年时间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
8、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为目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年”活动,以种子、农药、和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资打假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各部门整体联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9、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坚持“凡检必公开”原则,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等监管信息,公开曝光并加大惩处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的发布应当是我市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实施方案》内容广泛,措施明确,充分做到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突出整体构建、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大的特点具体讲一下有这样四个特点:
第一,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未再重复或者作了衔接性安排。我们重点部署加强督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药监管信息追溯、建立新型农药使用价格补贴机制、实行农药经营者执证上岗制度等方面,而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对农药监管。
第二,注重调研和创新。为了保证《实施方案》既符合我市实际,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又符合我国行政许可法和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专门组织各区市数次赴潍坊安丘市等地专题调研,我们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生产基地和农药店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农药监管平台先进经验,确保从源头上确保农药全程可追溯。根据调研了解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性地提出了一些加强改进农药监管的工作措施。
第三,坚持责权统一,重点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监管责任至关重要。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个监管环节环环相扣,才能确保监管措施到位。所以这个《实施方案》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第四,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近期,我市将组织研究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青岛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组织开展《青岛市农药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努力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共同构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长效机制。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王振东:谢谢张主任的介绍,下面大家有问题可以提问。
记者:您好,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2014年建成农药经营者持证上岗制度”已经开始培训了吗?请具体解释一下。
顾正琦:“持证上岗”作为从业者的准入条件已实行多年,但是在农药经营领域建立农药经营者持证上岗制度在国内还是工作创新。建立农药经营者持证上岗制度目的有二:一是提高农资经营准入的门槛,淘汰不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店,缩小农药监管范围,逐步改变农药经营主体量小、分散局面;二是提高农药经营从业者的专业素质,规范引导广大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用药。
今年,我市将全面建成农药经营者持证上岗制度,完成包括所有农药经营人员在内1.1万人培训。对农药经营人员主要培训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农药信息化操作等技能知识,培训合格颁发“农资营销员”证书;同时加强对农药使用人员培训,农药使用人员重点培训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培训合格颁发“农作物植保员”资格证书。2016年我们会再分别培训1万人。谢谢。
记者:您好,我是新浪网的记者。刚才方案当中提出了几项重要任务,我主要是想问农药监管信息化平台这项任务,它具有哪些功能?何时建成?
顾正琦:建设农药监管信息化平台,是全面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建立的管理平台,是实现我市农药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所有农药的品种、数量、流向、价格均录入平台,实现农药交易信息化全程监管。我市计划用2年时间,依托市级农业科技110平台,参照“安丘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农药监管信息化平台。这个信息化平台由市、区(市)、农资经销店3个层级组成。今年7月前将建成市级、区(市)级监管平台以及50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信息终端系统。 2015年底各区市将组织辖区农资经销店建设完成农资经销店终端设施,建成全市统一的农药监管信息化平台。农药监管平台建成后,可实现以下两大功能:
1、农药登记备案审查和监管功能。凡是进入本区域市场的农药,必须由农药批发业户或者农药生产企业在产品进入市场十五日前登记备案,并提供产品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农药样品一份。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发放备案标签,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可查询到各批发业户所购买、销售农药的品种、数量、时间、生产厂家等信息,实现对农药可查询、可追溯管理。
2、农药信息外部查询功能。各区、市农业部门对准入备案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业户及农药产品的相关信息,录入农业投入品备案登记查询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农药相关信息外部查询。农药使用者通过网上进行信息查询,查询内容包括该农药的生产厂家、批发业户、农药含量规格等信息,农药使用者可以购买到安全、合格的农药,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