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3年9月11日
地点:青岛市级机关三期办公楼13楼会议室
苏文洁: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物价局副局长秦青松先生参加我们这次新闻发布会,同时邀请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城市公交客运处处长马永刚先生和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副处长娄红民先生一起参加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主题非常简单明了——我市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并将启动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这个项目牵扯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的知晓,今天特意举办新闻发布会,希望通过媒体把市里这项政策发布出去。
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只有一项:请秦局长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秦青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以及启动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有关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物价局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文件规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0元调整为4.10元。自2013年9月12日零时起,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28元调整为4.75元。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本次不作调整。
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7月19日,山东省物价局下发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明确了全省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及省内各城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确定价格调整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据测算,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购进成本平均提高了0.50元、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购进成本平均提高了0.47元。根据国家、省规定的调价原则,市物价局确定我市本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只考虑此次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因素、不考虑以前积累的价格矛盾。
考虑到我市多数客运出租车已使用双燃料,本次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客运出租车有一定影响,决定自2013年9月21日零时起,在市南、市北、李沧、黄岛、崂山、城阳区营运的客运出租车,每客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按照各自制定的联动办法执行。
需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执行时间。本次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执行时间比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延后9天,主要是提前预留出一段时间,保证交通主管部门印制和发放燃油附加费交费提示、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并由客运出租企业发放到每位客运出租车驾驶员手中。二是关于客运出租车发放临时补贴的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有关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配套政策规定,为缓解油气价格上涨对我市客运出租车造成的成本增支影响,市财政继续每车每月补贴1200元。
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对我市公交企业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继续由财政予以补贴。
通报完毕,谢谢!
苏文洁:谢谢秦局长。在今天给大家的发布稿当中,后面附加了有关宣传材料和提纲,希望媒体把这些内容宣传出去。针对刚才秦局长发布的内容,有问题的记者朋友可以提问。
记者:秦局长您好,我是山东广播电台的记者。刚才提到“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这个主要指哪些部门的用气,现在青岛市天然气的消费结构是怎样的?
秦青松: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的使用分类,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国家和省把“居民用天然气”做了界定,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用气以及福利机构的用气,这些叫“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之外的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苏文洁:今天发布会的内容简单明了,特别是发布会内容当中比较详细,希望通过媒体让广大市民有一个知晓。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谢谢秦局长。
秦青松:谢谢各位记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