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3年8月29日
地点:青岛国际新闻中心三楼发布厅
薛庆增: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就业是民生之本,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乡就业工作,坚持把促进就业和创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事项来抓。近日,市政府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青政发[2013]22号)。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这个文件进行解读。市政府22号文件对我市现行的就业政策进行了延伸、拓展、完善和创新,将现行就业创业和培训政策覆盖到全市城乡劳动者,推动实现城乡就业的均等化。
下面,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卫国先生进行新闻发布。
刘卫国: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青政发〔2013〕22号),出台了一系列更加积极的政策,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在就业管理和政策扶持上打破了城乡二元制模式,标志着全市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全面建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助推城镇化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
目前青岛城镇化率已达67%,中心城区和区市驻地人口规模已达320万人。预计到“十二五”末,城镇化率将达到75%,近70万农民将转移进入城镇。为加快推进全域统筹、城镇化步伐加快背景下的就业工作,青岛出台了新的就业政策,将失地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纳入政策扶持范围,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吸纳就业、扶持创业、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全部就业政策与城镇劳动者执行统一标准,实现了城乡就业政策的无缝对接。政策调整前,全市每年享受政策约5.4万人;政策调整后,青岛每年约有10万名城乡劳动者享受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政策扶持,实现了城乡就业政策均等化。
二、突出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整合创业资金扶持政策。将此前一次性创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和摊位租赁补贴政策进行了整合,对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二是创新小额贷款政策。为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等问题,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七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创办企业的,申请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除国家限制行业企业外,由市、区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同时,还扩大了贷款及贴息范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创业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对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和家庭服务机构的,给予二次贷款贴息。
三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新招用本市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市、区市财政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四是扶持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鼓励各区市利用闲置厂房、市场等适合农民集聚就业创业的场所,建立农民创业基地,对达到市级认定标准的,由市财政给予奖补。
三、提高补贴待遇,提升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水平
一是提高了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标准。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城阳区和高新区的社会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由每人每月1100元统一提高到1300元,每人每月提高200元(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205元由财政负担,实际待遇为每人每月1505元,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150元,每人每月提高200元(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205元由财政负担,实际待遇每人每月1355元,高于四市最低工资标准135元)。政策调整后,全市有5275人享受此项补贴待遇。
二是提高灵活就业和协保人员待遇标准。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全市有15854人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待遇。将协保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0元,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就业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8元,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全市有7184人享受协保人员就业和生活补助。
三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市、区市财政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属于企业性质的,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养老18%、医疗9%、失业1%的比例计算;用人单位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按照养老12%、医疗9%、失业1%比例计算)。另外,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
四是鼓励社会机构介绍就业。将免费介绍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纳入职业介绍补贴范围,每介绍1人补贴300元。
四、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提高吸纳就业能力
一是促进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对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服务业岗位补贴。对家庭服务机构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另外按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规定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鼓励创办家庭服务机构。对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城乡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服务机构的,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创办家庭服务企业的,3年内按规定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是扶持家庭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全面落实家庭服务业岗位奖励、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非员工制管理补贴等政策。鼓励以家庭服务业骨干企业、品牌专业为龙头,鼓励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组建家庭服务联盟企业,培育一批家庭服务业示范企业、品牌企业。
四是实施“家庭服务业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性就业补贴等政策,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结合社区家庭需求状况,与家庭服务机构共同开发家庭服务就业岗位。
五、加大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素质
一是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按照培训后就业情况,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
二是扩大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范围。对本市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和鉴定费标准给予补贴。
三是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以及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合格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四是扶持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对于开发我市产业发展紧缺专业、名牌骨干专业、促进就业效果明显专业和建设实训基地的职业培训机构,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投资额度的一定比例给予每个专业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扶持。
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
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区市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对象规模,配备一定数量专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者。对达到规范化标准的街道(镇)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平台,由市财政给予奖励。
二是就业信息网络向社区(村)延伸。将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培训求职需求、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网络管理平台,并覆盖市、区市、街道(镇)、中心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化、信息化。
三是加快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均等化。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公共资源,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城区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缓解企业用工结构性短缺矛盾,实现城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部门就业责任
一是建立重点项目就业对接制度,提高就业服务效率。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产业结构和项目布局、安排重大民生项目时,优先考虑就业的需要。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审批后,将项目吸纳就业等信息及时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对接活动,在项目开工建设同时,搞好人力资源配置,启动对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二是超前分析预判形势,加强就业失业调控。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残疾人、失地农民、复转军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力争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供求平衡。妥善做好企业改革改制、企业规模裁员、企业搬迁、征地等所涉及的职工及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对失地农民,当地政府在征地前做好就业安置方案,征地后通过各种渠道帮扶就业,启动培训计划,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
三是加强就业目标考核,强化政府部门就业职责。在对各区市政府实行就业责任目标考核的同时,首次将市直有关部门纳入市政府就业目标考核体系。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对开展各类创业项目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创业成功典型和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各级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政策调整后,青岛市在全面建成城乡一体就业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出台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多项政策,在适用期限、人员范围、补贴标准等方面,优于全省和全国其他同类城市,城乡劳动者享受到了更多、更好的就业优惠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操作性文件也将很快下发,具体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查询,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
谢谢大家!
薛庆增:谢谢刘局长的介绍。记者朋友们,就业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城乡群众的切身利益,下面欢迎大家进行提问。
记者:我是山东广播电台的记者,有两个问题:您提到要建立农民创业基地对达到市级标准的要给予奖补,建立这个基地有没有相应的规划?具体怎么干?另外提到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这个具体是什么意思?怎么算半小时服务圈?是有相应的服务机构落到农村还是怎么样呢?
刘卫国:青岛近几年建立了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还有各种类型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今年提出要加强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从今年开始三年内在全市建立30个农民创业基地,这个农民创业基地主要分布在郊区的各个市。里面有若干条件:使用面积、相关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包括大学生、农民进入农民创业基地,都有优惠政策。现在在平度已经建立了市级大学生创业基地,是农业创业基地。下一步,在农村要建立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当地农村转移的劳动力还有返乡农民工以及学农的大学生都可以到基地创业,我们提供了创业的优惠政策和一条龙创业服务。
第二个问题,这次市政府提出在城区建立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在农村建立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在农村来讲,农民从居住地接受到就业创业服务,从路程上来讲不超过半小时。现在已经建立了市、区(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就业服务体系,但现在基层平台在人员数量上还不够,所以我们正在进行农村中心社区的建设,将配备专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有就业服务专员和服务协理员,给农村劳动力转移或者农民创业提供各种服务。从路程来讲,服务机构、服务体系都健全了,离开家门不用半小时就可以接受到服务。
记者:刘局长您好,我是香港文汇报的记者,有三个问题:一个是青岛就业政策体系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什么水平?第二个,创新小额贷款提升幅度较大,如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知道这一信息呢?第三个问题是针对外地来青就业、务工以及工作的群体,有哪些相应政策?
刘卫国:刚才给大家介绍了,这次出台的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也是对原有就业政策的延伸、拓展、完善和创新,我们也吸纳了全国同类城市好的政策和做法,在政策的覆盖范围、待遇标准(各种补贴)受惠面在全国同类城市当中属于领先水平。
小额担保贷款,现在各类群体创业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资金缺乏,为了鼓励更好地创业,这次突出了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特别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上,以前如果是个体经营最多(支持)十万元,这次额度提高到十五万元。如果是创办小企业,原来最高是30万元,这次提高到45万元。这次首次提出了二次贷款,还款及时、守信用的可以进行二次贷款。
这些政策是一个利好消息,今天刚开始是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种网络平台、报纸、媒体的宣传,我们在全系统也进行了培训,从市、区(市)到街道让更多的人众所周知,下周开始将开展“政策宣传月” 。
外地来青人员,在职业培训上享受同等待遇,比如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享受补贴政策。特别是鼓励创业,外地人员到青岛创业,同样可以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还有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还有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后带动失业人员、大学生就业的(有具体条件),每招用一个人将给予2000元的补贴,所以我们也鼓励外地人员到青岛就业创业。
薛庆增: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