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项目:“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通告”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林万松
发布人: 陈勇
时 间:2013年08月05日 16:30
地 点:市级机关三号楼13楼
执行团队
监 制:何敬君
策 划:颜 涛
主 编:韩丽楠
采编群:牟洪帅
技 术:傅红岗
文字实录
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3年8月5日
地点:青岛市级机关3号办公楼13楼会议室
林万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市政府举行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通告》(青政发[2013]21号文)相关内容,同时请记者朋友就有关问题进行采访提问。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勇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贺照兴同志。另外市政公用、城管执法、质监、公安、监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首先请市政府陈勇秘书长介绍有关情况。
陈勇: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下面,由我将市政府《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通告》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近年来,全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多发,2011年11月14日7时30分左右,陕西省西安市嘉天国际公寓底商樊记腊汁肉夹馍店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36人受伤。2012年11月23日19时52分,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一家名为喜羊羊的火锅店同样因液化气泄漏引发爆炸燃烧事故,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我市也发生过类似事故,2007年5月26日,市北区天天添餐馆因燃料钢瓶与灶具之间的连接软管破裂,喷出雾状可燃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2009年5月27日,李沧区全芳味大酒店发生煤气爆炸事故,饭店的西北角附属建筑震塌,造成十几人受伤。今年7月下旬连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燃事故,7月23日凌晨03:40许,胶州市万和春排骨米饭因液化气泄漏发生燃爆,造成两人受伤;7月24日早晨5点20分许,市北区洮南路羊肉馆加盟店同样因液化石油气钢瓶泄露引发爆燃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特别是通过前期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和专项治理情况看,全市餐饮单位数量多、分散广,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液化气经营企业267家,液化气钢瓶7.7万余个。全市工商注册的小餐饮饭店有1.43万余家,使用液化气的餐饮饭店超过7800家,这些餐饮经营单位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无证经营行为较为普遍,瓶组供气设计安装不规范,液化气钢瓶漏检漏测严重,且多分布于居民区、医院、学校、车站、商场、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以及商业街区、主次干道两侧,监管难度大,已成为影响安全的一大潜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为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依法规范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和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告》。
二、主要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3.《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4.《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3年第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7.《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8.《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发[2013]1号》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十二条,主要内容是:
1、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是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职责。(1)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保证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2)应当配备燃气检测设备,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知识。(3)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要落实专人对营业区域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这条是特别增加的,专人管理化)。(4)应当按照规定在用气场所、燃气储存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并将电器开关设置在场所室外。(5)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固定用气设备。钢瓶与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中间应没有接口且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的,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特别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应遵守的规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不小于18米。未经依法许可,严禁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建设、使用燃气瓶组气化站;对原已建成的瓶组气化站,在具备燃气管道供气条件时,应当立即申请改用管道燃气或者使用其他能源。
(2)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遵守的六条规定:
一是严禁向无燃气经营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购置液化石油气。
二是不得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在就餐区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或者使用燃气直接加热食品。
三是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专瓶专用,正在使用的钢瓶、备用钢瓶和空瓶应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四是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组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放置钢瓶和使用燃气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和使用明火。
五是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
六是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气瓶间高度应不低于2.2米,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
2、明确了加强燃气源头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燃气经营单位建立餐饮场所用户档案,按照供用气合同的约定,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定期对用户燃气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3、明确了燃气经营单位充装燃气应遵守的三条规定:一是不得过量充装,不得向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和改装气瓶充装,不得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二是要向相关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宣传气瓶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三是要按照规定做好气瓶定期检验的送检工作。
4、进一步明确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即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明确了区市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
5、明确规定实行有奖举报,公布了部门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市市政公用局燃气服务电话为12319,市城管执法局燃气安全举报电话为12345,市公安消防局消防安全举报电话为9611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钢瓶安全举报电话为12365,市商务局餐饮行业管理举报电话为12312,市工商局违法经营举报电话为1231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市交通运输委燃气交通运输安全举报电话为82817777,市安全监管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为12350,市监察局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85911555)。
6、明确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如果涉及到行政犯罪的,监察系统、公安系统都要介入)
7、明确了《通告》有效期限,有效期至2014年8月3日。
我要给各位媒体朋友介绍的就是这些。
林万松: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名称。
记者:您好,我是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咱们实行有奖举报,具体的奖励办法是怎样的?
贺照兴:对于各种渠道(电话、网络)的举报,经过查实之后,经过专家评审确实是隐患的,给予奖励,幅度最高是1万元,最低是200元、300元等,根据危害程度。现在举报奖励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这个办法已经实行了几年。特别是今年12315活动,在政府电话办专门设了席位,举报量大大增加。希望广大媒体加大监督,特别是餐饮场所。政府这个通告对餐饮场所燃气的使用作了很多具体标准,要求专人负责看管开关,同时就业人员要进行培训。餐饮单位一定要明确它们是使用燃气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这次要求非常具体,希望媒体多多宣传,让大家知道都有哪些规定。这个通告里面还对换气站做了要求,要求必须有燃气使用许可证的正规饭店提供正规供气,对于充装的也做了要求。
另外借这个机会也讲一下,政府这个通告篇幅比较长,政府各部门责任作为附件附在后面,大家发布的时候一定把各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发布出去。燃气涉及到很多部门,有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公安部门从消防的角度等等。同时,监察部门也公布了电话,监察部门要督促监督各个行政部门行政履责的情况,一旦有群众举报将会进行查处。同时还规定了区(市)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属地监管责任,打非治违,区(市)政府对餐饮行业的燃气整治开展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存在非法违法的要坚决取缔。
就介绍这些。
记者:您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上面说道有267家经营企业,有合格的大概有多少家?下一步针对液化气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有关部门进采取哪些措施?
贺照兴:液化气经营企业267家和全市饭店的企业都是正式营业单位,有营业执照的。目前钢瓶7万个,市区内随着管道煤气的发展,基本都换成了管道煤气。这7万个钢瓶,餐饮行业用得多一些,另外是郊区五市用得比较多。据统计,这7800多家饭店大多用液化气,特别是小场所、小饭店,这方面的管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容易发生隐患。我们了解的情况,液化气的燃爆大部分是关于使用的问题,燃管老化、忘记关阀等。或者是按照规定,比如地下室、高层建筑是不允许使用钢瓶的,另外钢瓶和打火灶不能在一个屋里。希望媒体多宣传宣传,特别是餐饮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希望明确使用规范,一旦不规范有关部门可以进行相应查处。
记者:您好,我是青岛财经日报的记者。这些众多的举报监督电话里,如果市民发现了隐患,任择其一拨打还是根据情况?
贺照兴:钢瓶压力容器方面的,可以拨打质监局举报电话。属于非法违法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可以拨打城管局电话。燃气的使用、安装,是市政部门行政许可方面的,由燃气使用许可部门负责。其它的部门,像工商局负责执照的问题,公安部门是消防的问题。另外安监局12350是隐患举报的电话,也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可以直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执法。
陈勇:再补充两点。我们发给大家的这个政府文件,希望媒体全文公告出去。后面的附件就涉及到有关部门,所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议有关部门最好是登出去,这就是老百姓要监督政府,监督有关部门是否履职,还有哪些部门不作为,通过这个职责看该干什么、影响怎么干,这样的话打举报电话就有针对性。同时我们会要求部门,不管打哪一个电话都应该接,接了以后形成并联制度,信息共享。
林万松: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刚才陈秘书长还有贺局长都介绍了相关内容,也明确并公布了各部门的职责,如果媒体需要深入采访,可以跟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联系。
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