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新闻发布会

  
直播项目
主持人:
发布人:贺照兴
时 间:2007年12月13日
地 点:
执行团队
监 制:潘盛国  
策 划:邹 晖
主 编:单联春 韩丽楠
采编群:林 宏 许  坚  鞠在秋
技 术:薛炳蔚 尹连亮 
制 作:宋晓媛

文字实录

  各新闻媒体:

  现在,我根据市政府要求,代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大型货车、集装箱车、公交车和出租车、施工车辆四类车辆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10月27日和11月8日,我市连续发生两起大货车违章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反响强烈,市政府高度重视。11月8日下午,市委常委、副市长臧爱民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副市长胡绍军出席会议。11月10日晚,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连夜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会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提出了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的十项措施,对大型货车、集装箱运输车、公交车和出租车、施工车辆的整治以及对职能部门、运输企业、车主和驾驶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范要求,向全社会公布了3部举报电话,请全体市民监督举报道路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展开。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11月12日下发后,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区(市)政府及重点企业迅速行动,立即着手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

  市委常委、副市长臧爱民在专项整治期间到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市贯彻落实《通告》情况进行督查和调度,编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专项督查专报》18期,有力推动了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市公安交警部门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大型货车、集装箱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建筑施工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严格大型车辆禁区通行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在市内四区、崂山、黄岛、青岛港等七个区域加大查处力度,严惩各类违章行为,形成了严管氛围。制定发布了《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大型运输车辆集中安全技术检查的通告》,狠抓车辆源头管理,强化车辆安检,对全市范围大型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了安全技术检查,同时对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2万份,发给驾驶人,及时报道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市交通委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明确以查企业、查车、查驾驶人、查作业现场为整治重点,把好监督指导关、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保证企业每月与车主、驾驶员、车辆见面。在今年投资2000余万元整治204国道、崂山旅游路、胶州湾高速公路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又投资20余万元在滨海公路、胶州湾高速公路、流亭立交桥设置了大货车禁行标志牌,提醒驾驶员提前绕行。重拳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纠正从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行为,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营运车辆,消除隐患。

  市建委建管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房屋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运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对土石方施工运输管理提出了严格控制装运高度、严格进行覆盖遮蔽、严格冲刷装置管理、严格土石方外运报告制度、严格土石方外运登记制度等6项制度。每晚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市内四区的建筑工地开展夜查,对有土石方施工运输作业的36个工程实行了重点监控。

  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城管支队及各区城管执法局开展了夜查施工车辆专项治理活动,严查超载和漏撒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了白天对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的检查力度。

   12区(市)政府及公交集团、交运集团、青岛港集团等重点企业也分别按照市政府通告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2636人次,执法车辆7610车次,设岗3237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共检查四类车辆62544辆次,发现安全隐患250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02份,签订《安全营运保证书》16349份,签订率为84%;查处四类车辆交通违法29150起、其他车辆交通违法15902起,暂扣机动车6226辆,扣证960个,拘留45人;检验大型车辆10099辆,其中合格7128辆,合格率70.6%,对不合格车辆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再次审验;办理大型车辆通行证782个;检查市内四区建筑工地1200余个(次),发现制止装载过高、覆盖不严的外运车辆36台(次),对存在问题的11个工程给予了停工处罚,对3个施工、监理单位给予罚款处罚,对2处未办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工地和1处超期限掘路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一个月来,取得了初步成效,大型货车、集装箱车、客运车辆、施工车辆违章率大幅度降低,市内四区交通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3.13%;建筑工地土石方运输秩序持续好转,出场车辆超高装运、不覆盖装运现象逐步减少,青岛市道路交通秩序初步好转。

  二、下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营运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对营运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管。明年市政府要将营运性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负责对交运集团、公交集团等市直道路运输企业的考核,区(市)政府负责对区属运输企业和自有大型车队企业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企业业绩挂钩,对事故超标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认真研究解决运输车辆的挂靠问题,尽快出台关于挂靠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挂靠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提高市场门槛,严格市场准入,理顺退出机制,引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退出市场,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

   (二)继续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交警部门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进一步加强夜查工作,每周组织两次夜查行动,强化夜间路面管控,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组织警力加强下半夜全市主干道路的非现场执法工作,实现全天、全路段无缝隙管控,对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营运车辆的检查,不间断组织日查、夜查活动,严查各类违规营运行为。建管部门继续完善日常抽查、晚间夜查的检查制度,对从事土石方开挖的工程实行重点跟踪检查,严肃处罚各类违章行为。

   (三)继续强化车辆检验和营运资质、资格的审查工作。公安车管部门继续开展大型运输车辆集中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严格车辆年审制度,全面排查大型车辆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交通运管部门继续加强营运车辆的资质审查和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依法取缔“黑车”,坚决杜绝没有资质的驾驶人从事非法营运。

   (四)建立道路交通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公安、交通、建委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建立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企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为事后处理和责任追究提供信息保证。继续开展执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管重罚各类违章行为。继续公开曝光顶风而上、严重违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五)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安全监管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204国道、804省道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全程智能监控及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指挥调度系统,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扩大车辆GPS安装范围。加强调研,尽快对进出前湾港及周边集装箱站场的大货车、集装箱车实行电子号牌、电子营运证认证。

   (六)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继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客货运输企业,通过讲安全课、播放光盘,摆放展板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大型车辆驾驶员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声、屏、报、网”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专刊、专版,保持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不断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其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要充分利用建筑工地职工夜校、举行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定期对施工企业从事土石方开挖、清运的司机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其熟知土石方外运管理的各项要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况通报完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