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屹卿: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向大家介绍一下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有关情况。首先让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青岛市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局长陈培新同志和副局长杜本好同志。
大家知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始终是党委政府做好百姓民生工程的重要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市委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重要举措,其中2008年-2010年我市出台的第一个住房保障三年规划的实施情况,到底如何呢?2011年-2013年,市政府制定的第二个住房保障三年规划该有哪些重要内容呢?今天我们请到了陈培新局长和杜本好局长向大家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下面有请陈局长。
陈局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今年是我市第一个住房保障三年规划(2008-2010年)实施的最后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实施好现规划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新三年的住房保障规划。目前2011-2013年我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和保障性住房建筹目标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以下简称新三年规划)即将发布实施。今后三年,我市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本期规划目标实施顺利,成就斐然
2007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决定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等措施,基本解决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住房保障成效显著。一是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市政府先后修订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等四个管理办法,基本确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二是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累计已有8539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租金补贴、核减或实物配租方式得到保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三是2.4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建设。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的安排,三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000套。截至目前,累计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67个,可提供房源24333套,超额完成开工指标。其中:廉租住房项目44个,房源9333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9个(其中6个项目同时配建廉租住房),房源15000套。今年,除了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外,还将有8000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近期将启动配租配售。四是实物配租配售率逐步提高。根据中央的要求,将原来以货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配售为主。今年年底本期规划结束时,市区实物配租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将达到3.1万户,本期规划确定的3.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配租配售率将超过88%,实物保障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
近年来,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受到国务院、住建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今年6月份国务院召开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我市做了典型发言。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对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报道。7月29日,省政府在我市召开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推广我市住房保障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本规划期为新三年规划实施积累了宝贵经验
住房保障规划的实施,不仅使我市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改善了居住条件,而且为下一步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制定新的发展规划提供了可供借鉴的依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力地推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2007年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市坚持“政府有所作为”的基本理念,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连续四年把住房保障工作列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第一件,提升到改善民生、执政为民的首要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夏耕市长为组长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夏耕市长亲自研究住房保障工作,部署推进落实住房保障资金支持、土地保障和品质要求的具体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副市长胡绍军,定期研究调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能和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推进各项计划任务落实。
二是配建制度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的供应。为确保保障性住房配建用地供应,我市明确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实施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
三是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07年以来,市政府每年投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不少于5亿元,截至目前,市区两级政府已投入住房保障资金约24亿元。同时,坚持土地出让收益回馈民生,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5%。2007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通过直接投入或让渡土地收益方式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资金已经超过100亿元。
四是保障性住房的分布和品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为方便低收入家庭日常生活,降低其生活成本,我们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分布状况,将保障性住房重点布局在铁路沿线、城市主干道、地铁出入口等区域。改进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出台实施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装修配套标准》,统一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满足居民基本入住要求。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到位。低收入家庭与其他群体同样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三、新三年规划的政策措施更加务实
根据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意见,2011-2013年,我市将继续着眼市民需求,坚持政府投入,坚定不移地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实现住有所居。
新三年规划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区域全覆盖,保障范围由四区扩展到七区;二是门槛再降低,住房保障的收入线和住房线标准提高,申请条件进一步降低;三是发展可持续,新规划考虑了与上一期规划的有机衔接,考虑了保障性住房内部比例关系,考虑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商品住房市场之间的关系,并着手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机制,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三年规划的安排,今后三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总的思路是:
一是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将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在上一规划期解决住房最困难、收入最低的3.5万户家庭的基础上,下一规划期,拟按照2009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上一规划期月均1277元调整至月均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上一规划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该标准一定三年不变。同时,本期规划还确定,将逐步改善和解决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在我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二是分类确定目标。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解决和改善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规划期内,计划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计划以限价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三是坚持实物保障。规划期内,除了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中消化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外,增加保障性住房建筹规模,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计划建设限价商品住房30000套,年均10000套,发挥限价商品住房在改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双重作用。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的同时,解决部分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以及有稳定职业并在我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按照新三年规划的工作思路,本期规划同时提出了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主要是:进一步理顺了建设、拆迁、改造、市场等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从建设主体、建筹机制、土地供给、提升品质、强化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一是鼓励优秀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其在规划、建设、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提高我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水平以及建筑品质。二是调整完善保障性住房建筹机制,继续推行新建、购买和改造等方式相结合,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建筹模式。三是保证建设用地供应,继续推行和完善配建制度;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用工单位,通过旧厂房(库)改造或利用生活配套区、厂区空闲土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四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布局和品质,改进保障性住房户型布局设计,优化户型、楼层布置,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在物业服务市场化的框架内,根据保障性住房集中或分散的实际及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能力,依法合理确定对低收入家庭的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
新三年规划确定了我市住房保障事业的未来发展方向,预计新三年规划期结束时,我市将至少有1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解决、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畴,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竞争力,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将日益巩固和发展,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
谢谢大家!
张屹卿:谢谢陈局长的发布。下一个环节是记者提问时间。
记者:陈局长您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看到新的三年规划当中,对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的标准都有所调高,放宽了,但是对普通限价商品房还是维持原来的标准,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陈培新:刚才这位记者提到,在新的三年规划期中,政府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一个是把整个覆盖面由原来的四区扩大到七区,扩大了保障范围。第二个,在新的三年规划中,要提供30000套限价房,平均每年10000套,这比第一个三年规划扩大了几倍。在价格方面,限价商品房是根据市场价格所定,下浮20%的水平。目前,根据中央的有关调控政策,加上青岛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限价商品房供应方面,请大家放心,政府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在刚才的发布文件中讲到,青岛市对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通过强制性配建,凡是建住宅的必须要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谢谢。
张屹卿:由于陈局长下面有重要的公务活动,下面的记者提问环节由杜局长接受记者的提问。还有哪位记者提问?
记者:你好杜局长,我是青岛日报的记者。文件里面提到了新进就业人员、引进人才还有在我市稳定职业外来务工人员的问题,我想问一下这三类人的保障方式是公租房还是购买的具有产权的方式?
杜本好:非常高兴回答大家的问题。刚才说到了今年新的三年规划把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保障范畴,对他们的供应方式主要是公租房,今年新三年规划期准备向这个群体提供6000套公租房。这6000套公租房和我们面向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公租房,在建筹的方式和资金保障上,是不同的。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公租房,我们准备了9000套,这部分主要是市区两级财政投资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群体的6000套公租房,主要靠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来解决,在一些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闲置厂区的配套土地等建设公租房。
谢谢。
张屹卿:还有没有记者提问?
杜本好:补充一下第一个问题,这次我们说的门槛降低,主要是把申请保障的住房线标准和收入线标准做了降低。住房线由过去的10平方米以下提高到13平方米,这是国家的规定,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各地要把住房困难线的标准有所适当提高,青岛把这个标准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这是住房线。收入线的标准,当前规划(2008-2010)是按照2006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的,当年是16000元左右,月均1277元,这次新三年规划是按照2009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收入线年均是22368元,月均是1864元。我们的经济发展比较快,收入增长也比较快,三年规划就锁定这个目标,以2009年这个时间为标准,锁定这样一个标准线。
张屹卿:请记者抓紧时间提问。今天的材料比较细,很多信息材料里都有了。
记者:我是半岛都市报的记者,想问一下,杜局长能不能解释一下“着手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融资机制”,给我们简单解释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怎么解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问题。谢谢。
杜本好:你看的非常仔细,由于你问的这个问题,市政府有关文件还没有公布,但是我可以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个背景。当前的三年规划,主要是靠政府财政、直接投入和通过土地收益的暗补支持这些年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廉租住房的租金补贴,还有配建的24000套保障性住房,政府财政每年基本投入5亿元左右。经过这两年的运作,我们认为继续完全靠政府财政来投资,对住房保障事业的长期发展来讲,还有一些瓶颈问题。我们考虑要设立一个融资平台,解决财政投资不足的问题。大体的想法是想建立这样一个机构,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并做投资管理,同时要承担一些直接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任务,降低保障性住房成本,更好更快把保障性住房尽快让受保障的群体住下来。具体叫什么名称,随后在政府公布以后跟大家公开
谢谢。
张屹卿: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