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2010年旧城改造项目新闻通报会

  
直播项目
主持人: 柏令平
发布人: 佟承志
时间: 2010年3月23日
地点:
执行团队
监制: 朱铁一
策划: 邹 晖
主编: 单联春 韩丽楠
采编群: 李  江 刘雅雯
技术: 薛炳蔚 徐 毅
制作: 宋晓媛

文字实录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上午,市南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市南区2010年旧城改造项目举行新闻通报会,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局长佟承志先生向各位媒体进行通报。出席今天通报会的有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以及市南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的分管领导。首先我们有请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局长佟承志先生向各位就市南区2010年旧城改造项目进行通报,大家欢迎!
    
    佟承志: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青岛市市南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发布青岛市市南区2010年拟启动的旧城改造项目情况。
    今年我区将于3月份陆续启动5个旧城改造项目和1个市重点工程项目,分别是:南村路46号搬迁置换项目、北京路商住停车楼及潍县路综合停车楼拆迁改造项目、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燕儿岛路片区改造项目(二期)、珠海路1号拆迁改造项目和市重点工程:地铁一期工程市南段拆迁项目。条件具备后,今年还将启动2-4个两改项目。这6个项目拆迁居民和单位约3400户,拆除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额约33亿元。全年预计拆迁居民约5000余户,拆除面积约3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60亿元。这些改造项目在严格执行《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同时,结合我区旧城改造的实际,确定了各项目的相关奖励政策,解决居民拆迁安置的实际问题。下面,我介绍一下这6个项目的相应情况。
    一、南村路46号搬迁置换项目
    该项目共涉及被搬迁居民558户,搬迁范围为南村路20号,南村路46号1、2、3号楼,石村路17号楼,搬迁承办单位为青岛市市政工程动迁有限公司,采取居民自愿搬迁形式。选择搬迁的,补偿方式为异地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奖励政策为: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除参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补偿建筑面积外,奖励应补偿建筑面积的10%,计入应安置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参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得拆迁补偿金外,奖励应得拆迁补偿金的15%。该项目的异地安置房源为周口路96号联城花园新建限价商品房、四方区宜昌路(原一木集团)新建高层限价商品房、四方区海岸路发动机厂新建高层定价商品房。
    二、北京路商住停车楼及潍县路综合停车楼拆迁改造项目
    该项目分为两个地块:
    (一)北京路商住停车楼项目:共涉及被拆迁居民642户,拆迁范围为北京路11-25号(单号)、河北路43-67号(单号)、济南路2-26号(双号)。该项目拆迁主体为中山路改造指挥部,拆迁承办单位为青岛市政工程动迁有限公司,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其中房屋补偿分为就地房屋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奖励政策为:选择就地或异地房屋补偿的,除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补偿建筑面积外,奖励应补偿建筑面积的10%,计入应安置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除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得拆迁补偿金外,奖励应得拆迁补偿金的15%。该项目异地安置房源为四方区海岸路发动机厂新建高层定价商品房。
    (二)潍县路19号综合停车楼改造项目:共涉及被拆迁居民263户,拆迁范围为潍县路1-37号(单号)、四方路40-62号(双号)、博山路2-44号(双号)。该项目拆迁主体为中山路改造指挥部,拆迁承办单位为青岛市政工程动迁有限公司,补偿方式为异地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奖励政策为: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除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补偿建筑面积外,奖励应补偿建筑面积的10%,计入应安置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除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得拆迁补偿金外,奖励应得拆迁补偿金的15%。该项目异地安置房源为四方区海岸路发动机厂新建高层定价商品房。

    三、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
    该项目即原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及周边旧城改造二期项目,涉及被拆迁居民1014户,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拆迁范围为南京路121号-129号(单号)、131-133号(单号),洪泽湖路16-20号(双号)、17-27号(单号),宁夏路175-185号(单号),巢湖路4-14号(双号)、2号、2号甲,太湖路7-29号,高邮湖路1号。该项目拆迁承办单位为青岛房产实业有限公司,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其中房屋补偿分为就地房屋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奖励政策为:选择就地房屋补偿的,除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补偿建筑面积补偿外,奖励应补偿建筑面积的20%,计入应安置面积;选择异地房屋和货币补偿的,在执行就地房屋补偿奖励的基础上,再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补偿建筑面积或拆迁补偿金奖励5%,计入应安置免激活拆迁补偿金。异地安置房源为四方区海岸路发动机厂新建高层定价商品房。

 

四、燕儿岛路片区改造项目(二期)
    该项目共涉及被前居民728户,总建筑面积约5.78万平方米。拆迁范围为汕头路5-9号(单号),澄海路16-22号)双号,香港中路92号、94号。拆迁承办单位为青岛城建集团动迁经营中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其中房屋补偿分为就地房屋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奖励政策为:选择就地房屋补偿的,除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补偿建筑面积补偿外,奖励应补偿建筑面积的20%,计入应安置面积;选择异地房屋和货币补偿的,在执行就地房屋补偿奖励的基础上,再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应补偿建筑面积或拆迁补偿金奖励10%,计入应安置建筑面积或拆迁补偿金。异地安置房源为四方区海岸路发动机厂新建高层定价商品房。
    五、珠海路1号拆迁改造项目
    该项目共涉及被拆迁居民346户,房屋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拆迁范围为珠海路、汕头路、珠海二路、新地大酒店北侧道路以及南围合区域。拆迁承办单位为青岛房产实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方式为就地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奖励政策与周边旧城改造项目奖励政策相一致,条件具备后,于近期启动拆迁工作。
    六、地铁一期工程市南段拆迁项目
    地铁一期工程在市南区行政区划内共10个站点,其中有5个站点涉及房屋拆迁,其中住宅76户,非住宅及公共设施建筑物21处,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拆迁承办单位为青岛市政工程动迁有限公司,奖励政策和异地安置房源按照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落实,条件具备后,将于近期启动拆迁工作。
    
    以上是市南区今年6个旧城改造和拆迁项目的有关情况。
    旧城改造工作一直是城市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之一。2007年以来,市南区围绕贯彻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旧城区改造的工作要求,结合市重点工程海底隧道接线和快速路三期的建设,将旧城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大力推进。我区坚持通过“政府主导拆迁、政府主导建设、政府主导安置”的模式,逐步实施了龙口路20号改造、云南路片区、中岛组团等16个拆迁和搬迁项目,加上异地安置的7个项目,项目总数达到了23个,共拆迁居民约2万户,拆除面积130多万平方米,新建的和异地安置的面积加起来约350万平方米。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居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认真听取拆迁居民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居民的实际问题,赢得了广大居民的支持,总体上实现了和谐拆迁。

    这里有一个情况也跟各位通报一下, 国务院结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全国拆迁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拟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拟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条例的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通过我们学习和了解,该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拆迁的主体要由政府进行主导。实际上,这几年,市南区已经先行一步,我区的旧城改造工作一直是按照这个模式进行的,即政府作为拆迁人进行拆迁。目前我区“两改”项目的拆迁补偿方案和奖励政策,符合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精神,与新条例没有原则的冲突。在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方面,我们对原有住房的实际补偿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了市场交易价格,就地安置房源又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政策十分优惠。条件好的居民,就地安置可以改善居住条件,条件差的居民,可以通过异地安置房源,可以很大改善居住条件。从这几年的拆迁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满意的,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是符合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的。
    在今年的旧城改造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作程序。例如,要把公示、听证程序放在前面,在拆迁工作启动之前,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并邀请居民、专家进行论证、听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我们将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我区将于3月13日,在48中学、宁夏路小学和汕头路7号内广场分别组织召开南村路46号搬迁置换项目、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和燕儿岛路片区改造项目二期3个拆迁项目的居民宣传动员大会,公示项目规划方案和安置房户型、拆迁补偿方案及奖励政策,并在现场张贴《致居民一封信》、发放明白纸,详细说明项目实施背景、执行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地块的拆迁补偿方案,让居民充分了解拆迁工作的相关程序和信息。在现场由市南区开发建设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以及设计、评估、拆迁承办单位,随时解答群众提问,并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其他项目也将陆续按这个模式展开工作。
    我们也期待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并监督我们的工作,竭诚欢迎各位朋友届时光临现场采访报道,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正面引导,使广大居民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拆迁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为我区的拆迁工作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主持人:刚才佟局长就2010年市南区的旧城改造项目进行了通报,全面介绍了近期将要进行的改造项目。下面的时间请记者提问。
    
    青岛日报记者:佟局长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我注意到第一个南村路46号搬迁置换项目,后面都是拆迁项目,请问一下“搬迁”和“拆迁”有什么区别?再一个,我注意到奖励政策,每个项目都不一样,制定奖励政策的依据大概是什么样的?还有一个,前段时间了解到中山路改造过程中,要打造黄岛路老街坊这一板块,想问一下今年黄岛路附近有没有拆迁计划?最后一个问题,想问一下您在介绍市南区六个项目的时候,说条件具备后还将启动2-4个两改项目,是其他的两改项目吗?谢谢。
    
    佟承志:谢谢青岛日报这位朋友。在这次刚才给各位介绍的项目里面,其中南村路46号是搬迁项目,其它的项目是拆迁项目,可能大家对这两个界定不是很清楚,在这里我给介绍以下。南村路46号,这个房子大约是90年代前后盖的,为什么提出来改造呢?它的周边房屋2008年因为隧道接线和快速路三期拆除了一部分(因工程建设需要),现在这些房屋当时不在范围里面就没有拆迁,后来在重点工程拆除的区域里,我们根据区域的情况和市南区的情况,要建廉租房,就在广州路和南京路交口的地方建了廉租房,廉租房的建设完全符合规定(从日照、间距),但是居民提出由于这个项目的建设,对日照上有遮减,所以提出“能不能把我们的住房条件也改善一下?”区政府的领导非常重视,也都到群众家里看过了,这个区域确实存在房型和居住条件不尽相同,有的是将近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群众提出这种要求,区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经过办事处和群众沟通,群众要求搬迁这个项目非常强烈。拆迁改造必须有新的规划,统一的规划以后房子拆了重建。由于这个项目的建设,给它造成了一定影响,政府和群众进行沟通,如果愿意离开,可以根据拆迁条例的相应政策,给予奖励政策,如果觉得条件合适,可以提供异地房源和货币,可以离开这个房子,避免了日照遮减带来的影响。但是这个房子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还可以继续住,不愿意走的同志,还可以继续留在这儿居住,这样就等于根据大家的不同需求,各得其所,通过搬迁把群众提的意见解决了。前期和群众开的座谈会也好、沟通也好,很多居民还是盼着搬迁的。所以我们要尽快实施,就是在4月份启动项目,3月份先把政策交代给大家。
    第二个问题,说到政策上的区别,每个项目可能都有相应的区别,这里面分两个大的不同区域政策,在不同的区域稍微有所微调。这两个不同区域主要指东部和西部的差别,西部奖励政策一个是考虑了最主要的因素,西部本身地块改造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平衡。还有一个因素,从2007年拆迁以来,整个西部的政策要保持相对的一致、连续,我们在西部实施的政策,和前面正在做的项目政策基本是一样的。市南区东部条件相对比西部好,可是西部的改造需要的资金还需其它项目提供平衡,所以在东部拆迁当中,考虑在适当的政策和土地收益有这个条件的基础上,当时制定东部奖励政策的时候,考虑更充分一些,也是通过这样的政策拉动东部居民的拆迁需求和配合,使这块土地收益更好地投入到新项目。
    在《民生在线》和《行风在线》上,很多群众提出来,说还有很破的房子没有拆迁,相对好的房子都拆迁了,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我觉得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下,就是说东部拆的房子本身有各种各样的拆迁因素,它的拆迁释放出来的土地价值,又可以积聚起来解决西边拆除的需后。本身靠西部自身的资金平衡布勒,在西部拆迁,云南路等其它地方的时候,区政府承担了巨额的债务,承担了很大的风险,长期做下去,资金不平衡,这也违背市场规则。我们从整个市南区考虑,实施了一个东部政策先实施一些项目,用来解决其它更困难的有需求的西部区域。
    第三个说的是黄岛路地区的改造问题,我们今年实施了北京路和潍县路19号两个区域,相应的工作条件基本成熟,我们将渐渐启动。黄岛路和其它区域,这些年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包括规划研究,包括招商引资,这些工作还在深入研究当中,条件具备后,我们会把它列入计划,尽快实施,目前还没有明确计划。
    第四个问题,我们今天推介的是6个项目,我们今年还有其它的项目,有群众要求的,还有我们已经做的规划研究的,这些项目我们也准备在今年适当的时候,条件具备后启动,这个不包括在这6个项目里面。有一些可能区长在其它媒体和沟通过程中已经向社会有所披露了,所以在这儿我就不一一叙述。

    主持人:谢谢佟局长。还有哪位记者朋友提问?
    
    青岛经济广播电台记者:我是青岛经济广播电台记者,我有几个问题:一个是各个项目建成之后的功能和规模是什么样的,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再一个,说地铁一期市南区有五个站点涉及拆迁,大约在哪几个区域,涉及哪些居民?再一个,各个项目货币安置的价格有没有定下来,大概是多少?还有拆迁的进度,比如异地安置什么时候可以入住,就地安置的什么时候可以回迁,各个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交付使用的时间?
    
    佟承志:谢谢这位朋友。我们要实施的这几个项目,举个例子,比如南京路周边,也就是八大湖小区的项目,整个小区的改造,规划面积46万(平方米),加上地下达到58万-60万(平方米),这是它的规模。我们规模的理念,这个小区将来建成后,要做到人车分流,把环境进一步打造成花园式的小区。在座的各位记者有出去参观的话,我们在南方看到一些小区,看到的景象就是老太太带着孩子,这个小区里面周边就是绿化、花园,在里面散步,还有亭台、座椅,累了可以休息,我们想把这些理念做到这个小区里,满足停车和群众服务的设施。在这个小区里面,重点介绍一下,也是八大湖小区在网上和在其他信息里反馈的情况,我们这个小区建得很好,为什么要拆迁?我认为,现在八大湖小区居住的环境,相比较而言,不是差的,但是就像我在一期拆迁和居民对话中的说一样,居住的环境不是最高的,群众说现在绿化很好,我说你可以看一下,你的绿化和现在居住的楼下每一个小院,自己都把它封闭起来,你说它品质高,这不符合客观事实。我们想,通过改造要实现一个什么样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呢?第一个,要引进低碳理念,我们这个小区,政府和建设单位已经在和市政府,和国家的建设主管部门在协调,要把这个小区建成低碳小户。低碳经济现在也是一个很热的题目,我们也把相关专家引进来研究和论证这个小区的建设。低碳经济对于一般民众来讲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这个小区将来不管是供热、制冷、供电等,都是低能耗的,都是绿色环保的,反馈到居民身上是什么呢?就是将来冬天的采暖不用交暖气费,夏天的制冷也不用付很大的代价,什么概念呢?通过你自己的控制,用很少的电费,初步估算了一下,比正常的比如冬天供暖花的钱和夏天用空调制冷花的钱,将会大大减少运行成本,这个实惠给了居民,可以做到一年四季都是恒温,我想这个小区在青岛市率先做这项工作,应该积极引进,把它落实好。
    第二个,地铁的建设和小区紧紧结合起来,我们有个理念是“地铁建在家门口”,建在给你提供的最方便的通道上,居民可以通过电梯到地下,通过地下室直接到地铁站点,这个过程中将会配备超市、提供早餐和其他的便民服务设施。大家生活的品质和舒适程度将会进一步提升。
    第三个,最近地震频发,大家都非常不安。我们80年代建的房子,从抗震的标准和当时修建的质量,都值得考虑。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为什么改造呢?就是老干部提出来的,说房子质量应该看一看。我想通过改造以后,居民会得到安全的、高质量的房屋,不管是房型结构还是房屋质量,包括它的抗震性。
    通过这样的改造,我们这些同志赶在这个时代,能够不用很大的投入,通过政府运作,不用花很大的代价,就可以得到高品质的生活,我觉得是非常好的事情。所以我们的拆迁居民认真考虑一下,应该可以考虑到这是政府给群众做一件好事,不像网上所说的。
    还有其他的,刚才我说人车分离以后,带来的环境、环境,整个区域的陆续改造,一个新的城区,新的生活空间和配套就全部实现了,从发展的角度看,这是非常好的事情。也请新闻界的朋友和居民能够理解,能够了解。

    第二个是关于地铁的几个站点,主要涉及在中山路办事处、香港中路办事处和八大湖办事处,也就是说在青岛火车站,汇泉广场有一个站,25中、宁夏路、敦化路,在这几个站点上有拆迁的任务,量不是很大,这是市重点工程,我觉得也是为了长远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不管是居民还是企事业单位,应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
    第三个说到价格,按照相关程序,目前是做群众的宣传工作,将会组织有资质的评估单位由居民选择之后进行评估,这个价格按照市场规则和评估单位的方法来评定,评定以后通过公示,向广大居民告知,这有一个相应的过程。
    第四个关于异地和就地回迁的安置,目前燕儿岛路、南京路一期的项目有的开工了,有的正在准备开工,我想这些项目的建设,直接影响到居民将来的回迁。在这之前,拆迁更是制约回迁时间的主要因素,如果说居民对这个问题(包括自身的问题)能够理解得快、解决得快,迅速搬迁,我们很快就可以投入建设,一般来说工程开工建设以后,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实现回迁。异地安置的房源,像瑞昌新苑这些地方,今年年中将会具备相应的入住条件,发动机厂的定价商品房已经准备开工,和原来说的建设周期比较吻合。这个我们在群众沟通过程中,都会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情况就是这样。

    主持人:还有吗?
    
    大众日报记者:佟局长你好,我想问一下你提到政府主导拆迁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据你了解,旧城改造拆迁里面有哪些模式,市南为什么采用政府主导模式?在采用政府主导模式的时候,有哪些利弊?你刚才也提到了政府的债务风险。再一个,拆迁过程中,和公示与老百姓打交道的过程中,老百姓集中反映的问题有哪些,我们是怎么解决的?谢谢。
    
    佟承志:刚才说市南区政府是用政府主导模式进行旧城改造,也是市里面认可的市南模式。实际在拆迁改造项目中,有多种方式。在2007年以前,都是由开发商实施,政府是作为规划审批、拆迁管理的身份出现的。比如说市北区快速路一期,南侧,宁夏路周边,那也是一个旧城改造项目,那个项目就是由开发商作为承办建设主体或者是开发主体,市北区人民政府和市里面相关部门是作为管理者来实施,这里面政府是起到服务、推进的作用。市南区在2007年以前,大部分的旧城改造是没有,单独一块的是由开发商报审、审批,也是我们作为管理者服务推介的。2007年,也是按照市政府2006年文件的相关要求,也是按照市政府两改项目的要求,我们区政府作为主体,我们就是拆迁人,我们来实施招拍挂,确定开发建设问题,我们又是老百姓在推进安置房建设的主体,我们有责任,市政府把责任赋予给我们了,我们服务、监督和保证开发企业按照我们的质量进一步推进建设。回迁安置,由政府在这儿组织,客观、公开、公正、透明地操作,这个模式从拆到回迁,都是区政府来做,所以在整个过程中,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也是使这些工作能够顺利平稳做好,达到这样一个效果。
    第二个问题,旧城改造,开发商是有利益的话会去做,没有利益的话它不会去做。作为政府,是关心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是有得失来考虑的,既然有了这种可以做的模式和方式,政府在运行这个过程,市南区拆了2万户,本着给老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居住困难。刚才说我们承担的风险很大,因为拆迁和建设都需要钱,西部的整个项目在测算当中,不容易平衡。像云南路的片区,拆5000户,规划建设不到3000户,就要通过异地房源的寻找、奖励政策,还要把就地的房屋用于安置居民,这个资金的平衡,只能靠在其它范围内的项目来平衡。这个事情的运作上,由政府来做,国家开发银行也是第一次把旧城改造作为投资的方向。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就是可以长期低息贷款,也等于客观上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作出了相应贡献。所以是社会的综合力量,政府来做这件事情。政府付出了代价和劳动,居民能够改善或者尽快改善居住条件,我想应该这样来理解。
    下一个问题,我想如果有明确的问题可以回答,现在让我设定一个问题,我想在拆迁当中群众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包括回迁的问题、回迁房建设的进度问题等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但是我想这些问题作为客观存在,作为政府对于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加大协调的力度,使这些房子能够尽快建设,在保证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使居民回迁入住,在个别项目上,由于受个别条件的限制,还没有按照我们预期的进度计划来实施,和群众所关心的、期盼的差距比较大,政府在超期过度上付出的经济代价,群众在外头过度付出的是辛苦和不稳定,在这些事情上我们应该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程建设,使居民早日回迁,这也是群众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做好的工作。
    就说这些。

   青岛电视台记者:我是青岛电视台的。刚才说到南村路46号的搬迁,居民是选择自愿搬迁的方式,他们如果搬走了,这个房子打算怎么处理?另外好像说石村路有一片有些是部队上的房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应该怎么样置换?他们可以搬走,但剩下的房子怎么来处理,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谢谢。
    
    佟承志:刚才这位朋友说南村路搬迁的项目,我想这里面有两个内容:一个是搬出的房子怎么处理,再一个是部队的房子怎么处理。先说部队的房子,因为这涉及到部队的产权,不是个人能处理的,所以在这次搬迁项目里,由于日照的影响,对部队的影响相对较小,距离较远,如果说部队有进一步要求,我们协商以后,研究解决的办法,但原则上因部队涉及到产权,自己的地方,要到总部去批准,所以我们原则上(不同意)部队的搬迁。涉及到居民搬迁的房子,因为这些房子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居民,相对房子比较小,将来提供好房子以后,还可以改善更好一些,腾出的房子可以安排政策保障性的房子,用于解决一些符合条件的群众的居住环境。
    
    主持人:还有问题吗?提问到此结束。应该说旧城改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次两次,不是几个通报会能解决的,可能一次也满足不了各位媒体的需求,政府新闻办将根据旧城改造推进的进度,适时定期举行新闻发布,请媒体公布我们的政策。
    时间关系,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光临。

    佟承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