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直播项目
主持人:姜洪孟
发布人:郑素英
时间:2006年3月30日
地 点:青岛市信访接待局二楼会议室
执行团队
监 制:王海涛 孙朝晖  
策 划:邹 晖
主 编:单联春 韩丽楠
采编群:林  宏  李  江 朱  凯
技 术:薛炳蔚 王 伟 王洪洋
制 作:宋晓媛 于德伦

文字实录

   青岛市《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时间:2006年3月30日

   地点:青岛市信访接待局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下面咱们开会了,今天是青岛市《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根据青岛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的意见和关于开展领导与群众面对面的意见,经市领导同志的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信访局新闻发言人郑素英同志通报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了省和青岛市的新闻单位记者,以及青岛日报、青岛晚报、青岛早报和青岛电视台和青岛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单位的参加,这里我首先对各位媒体单位对我们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请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言人,青岛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郑素英同志发言。

  郑素英:去年是新《信访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全市上下以贯彻实施新《信访条例》为主线,在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信访形势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初步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环境。今年,既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一年。继续深入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对于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部署安排,经市委常委会同意,4月份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暨"领导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接访月活动,迅速掀起深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的新高潮。

   我市《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和"领导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接访月活动是为迎接《条例》实施一周年而确定的,既有现实意义,又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这两项活动既联系紧密,又各具特色,涵盖了信访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本年度《条例》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新闻媒体将会对新《信访条例》知识内容及我市信访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导。各区市和市直各单位也将采取印制宣传提纲、发放明白纸,并利用公开栏、黑板报、专题讲座和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学习宣传。

   同时,各级各部门可组成宣讲团,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农村村组进行宣讲《信访条例》;行政村、居委会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使《信访条例》主要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新闻媒体也将开辟专栏、专版或发布消息,以各种形式宣传报导《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新《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信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气象、新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月15日作为全市《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普遍在户外设置集中宣传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现场咨询、摆放宣传展板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应该放在倾听群众呼声、集纳民意民智、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此,《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对应由地方和基层解决的问题,应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信访问题发生地和信访人所在地,属于哪一地区、哪一级,信访人就应该到哪一地区、哪一级去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属于应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人应该到相关的市直部门去反映和解决。因此,我们将结合《条例》集中宣传月的开展,在全市开展"领导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接访月活动,除了通知中列入的市直单位外,各区市和其他市直单位也要参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接访活动主要是采取开门接访、预约接访、联系点接访、带案下访及联合专案处访等方式,各负其责地认真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为确保接访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明显的成效,本次接访月活动:

   一是明确接访时间。自4月1日至4月30日,每周一、三、五为各区市及市直单位领导接访日,认真做好安排,全天接待群众的来访;

   二是实行全员接访。各区市、市直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党政班子所有领导进行排班,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在内都要出面接待群众来访。各单位领导接访安排,要通过接待场所、新闻媒体、网站等予以公示;

   三是扩大接访范围。凡这期间的群众来访,都能得到领导的接待,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明确的处理和答复;

   四是认真处理信访问题。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凡现场能够答复解决的,要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进一步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并向上访群众说明情况,确保"人人得到领导接待,事事得到妥善处理,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达到既宣传《信访条例》,又解决实际问题,又及时疏导思想情绪的效果。为进一步推动各类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理,9月份将在全市再开展一次"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对各类重点信访案件,普遍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由领导带队,主动下访,面对群众,解决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信访工作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当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按照中共青岛市委提出的"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机关建设目标,全市信访系统将以"创建高绩效信访局,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目标,以打造"信通访和"优质服务品牌为抓手,以畅通和拓宽方便群众的信访渠道为保证,不断提升全市信访工作的站位和能力水平,促进全市信访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突出创建高绩效机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制定了《关于"创建高绩效信访局,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意见》,切实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坚持长抓不懈,指导工作实践。为增强针对性,我们又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的"双十"标准,即以"决策科学化"、"目标责任化"、"管理制度化"等"十化"标准来组织创建高绩效信访局,以"办理公开让群众满意"、"公道公正让群众满意"、"排忧解难让群众满意"等"十满意"标准来赢得群众满意。

   二是突出创建优质服务品牌。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新《信访条例》赋予信访工作机关的使命和职责,市信访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在全市信访系统和广大信访干部中开展"信通访和"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工程。为确保在创建工作不走样、树形象、出成果,研究制定了品牌的理念内涵,提出“信通访和"服务品牌的核心理念是"畅通渠道、联系群众、解决问题、促进和谐",服务理念是"以人为本、以法为度、方便快捷、诚信公正",工作理念是"服务大局、协调到位、强化责任、彰显绩效",并已在全市信访系统组织实施。

   三是突出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新的《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形式包括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走访等,而且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具有更快、更简捷、更方便。目前,市、各区市和有关市直部门多数设立了电子信箱,配备传真电话等设施。群众可通过这些方便快捷的方式,直接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问题。同时,我们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实行了"绿色邮政"和"阳光办信"制度,在实行群众来信免贴邮票的基础上,建立了办理来信信息系统,并利用网络、传真、新闻媒体等,对来信进行告知、处理、回复、通报,进一步方便了来信人及时查询和了解办理情况。

   总之,今年全市上下将继续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主线,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在规范信访秩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为维护全市信访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谢谢各位!

   主持人:刚才郑素英同志就我市集中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和领导群众面对面活动以及创建高绩效的信访局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打造信访优秀服务品牌等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和说明,这是近期我市信访的重点,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促进全市大信访格局的形成,解决信访诉求,规范信访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推动上述事情的有效实施,同时《信访条例》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广大媒体的帮助、宣传和沟通,所以也希望各新闻媒体帮助广泛的进行宣传引导,今天在会上,我们就将这两个活动的方案发给了我们媒体的单位,欢迎各媒体单位配合我们做广泛的宣传,将来的两个活动,我们的宣传会场以及领导接访的会场,都希望我们的媒体单位进行现场采访,让各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得到有力的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了解反映解决信访问题的渠道、方式和方法,使群众合法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群众信访行为依法实行,进一步建立起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制度,为密切党群、干群、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搞好这次的活动,市委副书记张若飞同志今天上午已发给了青岛日报等媒体单位,将要发表署名文章,请青岛日报的同志结合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在明天的报刊上予以刊登,电视台也会在今天晚上按照活动的安排,根据今天的情况进行播发,各新闻媒体利用各自的宣传途径予以宣传,再次对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我们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青岛电视台、青岛广播电台新闻频道,青岛广播电台文艺台,以及我们的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等媒体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