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全市加强犬只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3年7月9日14:00
地点:市政府3期办公楼13楼会议室
主持人:张建刚
发布人:王海安
张建刚: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各位今天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犬只管理工作,减少涉犬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洁净、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和治安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治理行动,
今天在这里举行这次新闻发布会,一共有两项内容:第一项内容就是新闻发布会,第二个就是媒体提问。下面进行第一项,请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处处长王海安宣读新闻通稿。
王海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犬只管理工作,减少涉犬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文明、洁净、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7月开始,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以下称各区)开展集中治理行动。
近几年,随着市民饲养犬只数量的日益增多,涉犬投诉纠纷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大型犬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因养犬引发矛盾纠纷,影响了邻里关系和社会和谐。尤其是近两年,伴随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拆迁居民由于居住环境发生了变化,大量遗弃犬只,造成我市流浪犬在短时间内集中增多,而市民饲养大型犬的问题也有所抬头,广大市民反映强烈。据统计,目前市内六区有饲养犬只5万余只,其中,每年有4万余只犬接种狂犬疫苗,每年引发的涉犬投诉纠纷2000余起。2010-2012年,全市共有17.7万余人次因被犬致伤而接种狂犬病疫苗。2008年以来,卫生部门共接诊狂犬病患者28例,全部死亡,病死率100%。由犬只引发的城市环境、公共卫生、健康权益以及社会管理等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犬只管理作为近期一项重点工作,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并在积极推进我市犬只管理专项立法、推动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组织开展此次集中治理行动,黄岛区及四市参照执行。
期间,市政府将向全社会发布《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携犬出户时为犬佩戴免疫标志,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清除犬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犬只恐吓他人时,应当主动采取措施加以管束;不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定期携犬到市畜牧兽医局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不得虐待、遗弃犬只。对违规养犬行为,公安、城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对养犬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市民文明巡访团向全市发出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并将向社区村庄、单位企业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折页,在全社会倡导和营造“文明养犬、健康养犬、守法养犬、爱心养犬”的浓厚氛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现在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规范养犬管理专项集中行动。通过这次专项集中行动,切实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依法治理大型犬、烈性犬以及流浪犬扰民等问题,健全完善养犬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依法治理、正面引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总体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地抓好这次规范治理工作。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是,要抓好宣传教育。坚持宣传教育先行,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养犬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养犬的种类及标准、犬只伤人的危害、文明养犬规范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知识,引导市民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健康养犬、爱心养犬,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要抓好调查摸底。对犬只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完善户籍化的管理模式。各区、市组织街道办事处、基层派出所和基层社区,发挥好楼长的作用,开展拉网式的调查,对辖区内的犬只数量、种类、免疫状况和养犬人信息等基本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全部纳入视线,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把底数搞清楚。
三是,要抓好规范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畜牧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犬只免疫、检疫和防疫工作,落实定期注射疫苗和免疫证明、免疫标志领取发放等措施;城管部门要对公共场所禁止携犬进入的标识进行规范和完善,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强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及时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归满全市的养犬管理秩序。
四是,要抓好流浪犬和大型犬、烈性犬的规范治理。下一步各区要成立专门的协管队伍,每个区配备2部收容车辆,市里还将新建一处犬只的收容管理场所。对于流浪权,要依法依规进行收容。各区、市将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和社区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以居民小区、广场公园、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巡查管理,发现一只、收容一只,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实现我市社会面上基本没有流浪犬,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及,最大限度地减少流浪犬扰民、伤人问题的发生。
市公安局为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还专门针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居民发放《警民联系函》,通知犬主在15天内自行妥善处置所养犬只。通过开展此次集中治理行动,将努力减少和杜绝我市流浪犬和大型犬问题,提高我市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水平,进一步净化我市社会治安环境。
下一步,市政府将积极推进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确定罚则规定,为犬只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和保障。
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遵守规定,自觉履行义务,争做一个文明、自律养犬人。
谢谢!
张建刚:刚刚是我们的新闻通稿。接下来,请媒体朋友进行提问。我们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城市执法局、卫生局和工商局的领导都在现场。
记者:王处长您好,我是城市信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到现在为止,一直养犬管理方面有很多不好的现象,这些现象都屡禁不止,尤其是大型犬和烈性犬发生纠纷的时候,有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如果对大型犬、烈性犬不能自己妥善处理的话,有没有强制性的办法?还有地方性法规有没有时间表?
赵军:关于刚才提到的几个问题呢,我们搞了一个警民联系卡,从现在开始逐家发放,要求养犬人在限期15天自行处置。如果没有自行处理,我们按照2005年颁布的《养犬管理办法》予以处罚,一般是罚款处理。罚完款以后再罚款。关于立法的事,我们已经进入一定的程序,希望早日完成地方性法规。
记者:地方性法规有时间表吗?
赵军:这个还不好讲。
张建刚:您刚才问的几个问题就是我们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重点问题。
赵军:还是要靠提高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我不知道您指的强制性措施是对人还是对狗?怎么叫强制?
陆红:我简单说一下,关于新的立法调研问题,实际上前期已经结束了,有关部门包括法制办都对先进城市在养犬管理方面的一些好的办法,我们都进行了吸纳。这个立法是有一定流程的,可能政府这面过了之后还有人大。关于强制措施的问题,在规章里面是不好设立的,只能是罚款。所以当《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之后,这种强制措施就已经有了,我们现在必须依法行政。刚才您提到的,包括青岛市以外的先进城市,他们都已经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的配套法规。但是我们现在正在做这种工作,这个工作在明年初基本上就可以出来了。这个时间的节点不能马上给您一个很明确的答复,不过有关工作都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抓紧推进中。
张建刚:法制办说一下关于犬只立法的问题。
解今生:按照政府规章的权限,只能设定罚款。现在的数量和品种超过了原来的《办法》,从现有的规章除了罚款是没有其他措施的。我们下一步是搞地方性立法,最快是在明年出台,如果出台之后,立方性立法的强制措施就比政府立法要多很多,比如说,扣押,尤其是对这种大型的,或者是超出标准的,措施要多很多。
记者:你好,我是央视的记者。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要提问,第一个是咱们要建一个流浪犬的收容场所,我想问一下,这个规模是多大?计划是收容多少犬只?收容之后这些犬只是如何处理?这些犬只是养着还是进行捕杀?还有这些费用是从哪里出?
赵军:青岛市我们临时建了一个犬只收养的场所,现在大约容量300条左右,我们收的这些流浪犬,畜牧局打上了各种免疫针,我们专门雇了人养着。下一步我们会建立一个正规正式的流浪犬收养场所。
张建刚:这个临时流浪场所是容纳300只,在平度。因为距离稍微远了一点,所以准备在市郊的某些地方增加场所。第二呢,财力现在是由我们市财政进行养着,一直养到老。还有,我们这个也是积极开发性的,社会各界的人士可以进行关心和收养,这是一个进出开放。下一步如果立法成功的话,我们的费用是根据上海以及外地的经验,将来的费用就可以用于这些养犬的费用,包括设施以及汽车的支付。从上海看,自给自足没问题。
记者: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流浪犬伤人的问题。现在在处理和最终治理完成还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其中如果发生了伤人事件,谁来负责?有律师这样认为,政府作为市的管理者,理应对这个负责。咱们政府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赵军:因为这次集中治理,就是要解决在城市里面流浪犬的问题,为什么这次又扩大到青岛的农村地区呢?因为发生这种事情大部分是在城乡结合部发生,所以这次集中整治,上午我们开了部署会,从开始就马上行动,收容流浪犬,把这种危害减少到最小。
陆红:我补充一下。关于责任问题,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有规定,关键在于养犬人。养犬主人如果不管好犬,就是父母不管好孩子一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具体到某一个单元,养犬人是要负责任的。您刚才说的,我不是完全同意,但也不完全否定,政府是要负责大环境的,政府是要创造一个宽松的大环境。
记者:如果这个犬是无主的犬,应当是谁来承担责任呢?
赵军:这个是我们下一步要加强立法的关键问题,这个犬不可能天生是自己出来的。这就面临着犬随着城市改造,面临遗弃问题。全国有一些城市,在犬只一生出来的时候就打上一种芯片,这对将来处理民事纠纷,是一个有效解决的办法。至于现在发生一起流浪犬伤人的问题,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这是个案的问题。
记者:您好,我是半岛都市报的记者。市区现在有饲养犬5万余只,有4万余只打了狂犬疫苗,那剩下的是什么情况?关于狂犬病死亡的人数,那郊区免疫是什么情况?这次行动会不会对郊区的犬只进行免疫?郊区参照执行是怎么参照?
姜法春:青岛市从1998年,接近10年的时间我们没有人鉴定为狂犬病。狂犬病是病死率100%的疾病。从我们青岛市来看,所有的狂犬病患者几乎都是在农村地区。大概每年,特别是2010年以来,大概有7万人被犬咬伤之后,到规范化的地方做处置。我们青岛市设立了许多规范化的狂犬病治理门诊,全部都是24小时,目的是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大概126家。其实更多的群体因为有侥幸心理不去打疫苗。真正接触过疫苗保护的群体没有发病的,这些发病的都是存有侥幸心理,没有接受疫苗保护的群体。
张建刚:犬只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现在看也是社会老百姓关心的一个重要内容,应该说市委市政府对这个是高度重视,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刚才我们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处长宣读了新闻通稿。很多问题我们不好解答,也是2005年政府立法的一个缺陷,也是我们下一步我们在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内容。
规范养犬活动现在看来宣传教育,宣传引导十分重要。现在严格来讲,这个立法已经和现在的形势不相符合了,现在来看宣传是十分重要的。通过这次发布会,也是希望我们的媒体参与,和我们一起、和政府一起向老百姓、向市民进行宣传,宣传养犬的知识,宣传养犬的相关规定,宣传文明养犬的一些要求,让我们的老百姓按照我们的规定进行文明养犬。这样刚才最开头说的那些数字,每年2000多个矛盾纠纷,我们说的是凸现出来的,邻里之间的关系还不算,每年将近6万人打疫苗,应该说至少这6万人被狗咬伤,19个人得了狂犬病,100%的死亡率。如果这个宣传大家都规范了,就会非常好。同时,我们也想这3个月的活动,我们这次活动媒体是我们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每一个阶段都要和媒体通报,通报我们工作的一些进展和困惑,也希望媒体给我们关注和加油。我想这项工作仅靠政府工作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可以政府的执法部门现在的人手也非常缺,我们要拿出公安、工商、畜牧的力量,更多的是希望老百姓自觉遵守,这样我们新闻宣传的工作也达到了。另外,我们也希望媒体给我们提一些好的建议,特别外地的一些好经验,我们的初稿也出来了,正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以后也会开一些会议,争取老百姓和媒体的意见。我们这次活动也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动物保护者,还有养以及不养犬的市民进行访谈,多角度听取声音,赢取社会共识。
这次除了发布稿,还有两个附件。一个是关于养犬的通告,这个基本上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是2005年发布的,里面规定了一些养犬人的规则,比如说,不能带犬到哪些地方,包括对狗粪的处理,包括和邻里的关系,还有一些处罚。第二个附件是青岛市文明养犬倡议书。也希望我们的媒体进行宣传,能够全文的进行刊登这个倡议书。这个倡议书我看过,写得非常好。这两个是附件。
这项工作,应该说是一个看似很简单,其实是一个系统、复杂的社会工作,衷心的感谢我们的媒体,也希望我们的媒体来关注和参与我们的工作。最后祝各位领导、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工作顺利,一切顺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