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进一步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项阳青
9月11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经济信息化委项阳青主任通报了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46号)文件的有关情况。
一、《贯彻意见》出台的背景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去年6月份,工信部等四部委修订企业划型标准时,首次将微型企业单独划型。国务院领导多次调研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后,相继出台国9条和国4条,提出了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的政策措施,并责成有关部委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今年4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这是国务院首次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系统性政策。国发14号文颁布后,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借鉴外地做法、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贯彻意见》。这是我市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双20条”政策和年初出台《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的又一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对优化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贯彻意见》的主要特点
我市《贯彻意见》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逐条提出落实国发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内容由8个方面62条具体内容组成,具有4个方面突出特点:一是涉及面广。包含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降费减负、融资支持、放宽登记、创业辅导、促进创新、开拓市场、提升管理、园区建设、公共服务等内容,力求全方位提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二是针对性强。重心下移,突出支持的目标是小型微型企业,突出解决的问题是小微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三难”“三缺”(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缺技术、缺人才、缺管理)现象。三是可操作性强。文件根据小微企业特点,内容尽可能地细化,执行范围和期限表述具体、明确,内容清晰、便于企业掌握和运用。四是责任部门明确,对每项政策都明确了落实责任部门,便于督查考核,便于企业咨询、申请和投诉。
三、《贯彻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共13条。一是财政支持方面,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突出普惠制原则,向小微企业倾斜。创新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投入机制,引导银行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投入。二是按照财政部、工信部要求,明确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的份额和价格优惠幅度。三是将目前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逐项列出,便于企业知晓和运用。与以往政策相比,支持方向和措施更加明确,提出了财政投入机制的创新方向。
(二)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创办小微企业。共9条。一是明确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降低1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二是放宽登记注册时间和出资时限,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三是鼓励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补贴,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落实已出台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自谋职业扶持金、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与以往政策相比,围绕减轻企业负担,降费内容多、范围扩大,初步估算可降低企业费用5亿元;加大了支持创办小微企业的工商登记优惠政策,执行省内最新标准;创业扶持内容更加明确具体。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共14条。一是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补助实行基数内按照不超过1.5%的原比例补助,新增部分不超过2.5%的比例补助。并将每家机构补助上限由原来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二是扩大中小微企业低收费贷款周转金规模。市财政按贷款周转金0.3%的比例补助中小微企业。三是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市财政筹集3亿元信用保证金,用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对蓝色、高端、新兴板块及其他市政府重点支持发展领域的新增信用贷款,承诺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5%。四是明确融资租赁补贴方式,对通过融资租赁渠道融资的小微企业,按不超过融资额2%给予补助。五是增加了融资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建设等内容。上述支持企业融资政策比原市已出台政策力度融资扶持政策都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明确了担保补助、贷款周转金补助、风险补助、融资租赁补助的方式和额度。
(四)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共5条。一是培育小微企业发展梯队,推进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扶持“专精特新”和科技型小企业,将“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认定工作与资金扶持衔接,不断壮大“专精特新”小企业发展群体。二是通过培育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和落实加计扣除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三是引导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与以往政策相比,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支持和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按照我市经济发展特色,引导小微企业重视品牌建设。
(五)支持小微企业多渠道开拓市场。共6条。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内容,首次提出了对小微企业参加国内专业性展会给予扶持。引导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鼓励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
(六)帮助小微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共3条。针对小微企业管理薄弱的实际,实施小微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引导鼓励小微企业利用管理咨询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小微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七)促进小微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共3条。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反映的用地难和我市产业发展集聚度不高的实际,明确加快小微企业产业园建设的意见和支持政策。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对达标园区给予补助或股权融资扶持,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产业园(基地)土地指标。建设千万平米科技孵化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孵化。
(八)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共9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市级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小微企业聚集园区服务平台,发展社会化专业平台,完善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鼓励支持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服务。建立小微企业按季度、分行业统计监测制度。发挥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将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列入各区市和部门年度考核。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帮助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好国发14号文件和市政府贯彻意见,一是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面,放大和发挥好政策效能。这项工作请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落实市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优化小微企业经营与发展环境,10月份,市优化环境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国发14号文件和本贯彻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提高各级扶持政策的到位率。三是整合部门资源,完善服务机制,建设政务与专业化服务相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实体平台与网络信息平台协同的服务平台,努力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围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打造小微企业成长梯队、小微企业产业园建设、小微企业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理念,突破瓶颈问题,努力营造全市适宜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环境,真正使小微企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强劲发展的内生增长力。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