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说明”新闻发布会

  
直播项目
主持人:杨超
发布人:李明
时 间:2011年08月30日
地 点:市级机关3号办公楼13楼6号会议室
执行团队
监 制:何敬君
策 划:颜 涛
主 编:韩丽楠
采编群:徐颐霖
技 术:傅红岗

文字实录

  时间:2011年8月30日

   地点: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13楼会议室

   杨超: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备受各界关注,也成为各位媒体朋友关注的焦点。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就下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有关各部门的职责,做一个明确分工。今天我们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在有请市政府秘书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明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李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增强政府监管效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日前,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01号)。该《通知》既有对区、市政府的要求,也有对监管部门的要求。特别是对原本涉及多环节、跨部门监管的职责进行了梳理和明确,消除监管缝隙。下面我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食品产业是区域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点领域。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们以往对食品供应短缺的担忧逐渐变化为如今对食品消费安全的担心。对此,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面打造“食在青岛最安全”城市名片的战略目标,牢牢抓住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消除了大量风险隐患,遏制住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势头,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没有出现大的系统性风险。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致使部分领域监管缺位。同时,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惟利是图,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不按标准生产,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滥用添加剂,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致使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如:近年来先后发生在我市的“多宝鱼”、“有毒黄瓜”、“毒韭菜”等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影响群众消费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甚至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境外,给我国形象及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人们对食品谈之色变,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构成了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是,相对于食品供应的高速发展,食品安全水平亟待提高。在解决了“吃得饱”这个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之后,“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已成人们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强烈不满和高度关注。据国内权威机构调查显示,食品安全问题以72%的高投票比例成为群众最大的不安。这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离广大市民的要求存在巨大差距。

   二是,相对于众多的监管对象,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亟待加强。目前我市现有的约5万户获得相关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占到了70%以上;其他无证照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难以计数。而且,种植养殖领域,更多的是依靠千家万户单家单户生产经营的农牧渔民。可以说,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给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同时面临着解决群众就业与加强监管的双重压力。

   三是,相对于“从农田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的衔接亟待紧密。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涵盖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餐饮服务和进出口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产生连锁反应。尤其,目前多部门、多环节监管的现状,使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造成了法规交叉、职能界定不清等诸多矛盾。

   四是,相对于多发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机制亟待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作为敏感事件,信息发布渠道多、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放大倍增效应非常明显,一些局部的、个别的事件往往会影响全国、波及海外,甚至一些不实传言也会冲击整个产业、引发社会恐慌。目前我们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置机制还不够健全,难以实现快速反应处置,这也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

   五是,相对于日益增多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防范打击力度亟待加大。由于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相对淡薄,片面追求市场占有率和商业利益,导致不正当竞争甚至恶性竞争行为不断出现,行业“潜规则”盛行。加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强,很难事先预测和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花样翻新,存在一定的制度空白,打击惩处力度不够,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和侥幸心理。

   以上表明,食品安全问题在现阶段较多出现,有其深层次原因,其中有的是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水平密不可分。这些问题虽然复杂,但并非没有解决之道,是可以通过系统施策、多措并举逐步加以解决的。美国、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也经历了由乱到治,从安全事件频发到基本得到遏制的过程,其中有许多经验和教训可资借鉴、为我所用。

   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对于明确部门监管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全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年多来,针对目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市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尝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重大举措,并不断加大落实力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的来说稳定向好。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李群书记调研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时提出“市食安办和编委办”牵头,抓紧制定我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的具体办法,要求全市无条件执行,做到令行禁止的具体要求。食安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学习借鉴上海等地的积极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消除监管盲点,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通知》的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市法制办及各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并取得广泛理解。在此表示感谢!

   二、《通知》的主要特点

   1、解决职能交叉问题。震惊全国的河南“瘦肉精”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此,按照中央编办和省编委办确定的职责分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强化了“瘦肉精”监管职责,要求畜牧兽医部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销售和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为切实加强有效监管;工商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流通及消费环节的监管。至此,我市的“瘦肉精”监管工作将实现一条龙作业、无缝隙监控、全方位覆盖。同时,针对新闻媒体多次曝光的“地沟油”、餐厨废弃物处理等焦点问题,我们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环卫、畜牧等六部门的分段监管职责,消除以往的职责交叉问题。关于备受广大消费者十分关注的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问题,根据目前法律法规无法明确界定,为此,我们学习借鉴上海市的积极做法,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了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至此,长期困扰我市的流通环节海鲜产品、蔬菜及肉类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职责分工交叉等问题已宣告结束,“逢进必检、问题退市”制度将得到全面落实,消费者举报投诉及食品安全事件将得到及时有效查处,“12315”将全力以赴维护广大市民的权益。

   2、解决监管盲点问题。针对长期以来在食品储存与运输、中央厨房和甜品店、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食品小作坊、小摊贩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监管盲点问题,媒体十分关注,也经常有曝光案件发生,已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成为我们工作一大难点。对此,我们结合最新规定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一一确定相关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其中:工商部门负责监管专业从事食品储存和运输的企业食品储存、运输环节食品的质量安全;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地产种植养殖农产品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实行分段监管;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由卫生部门监管。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监督管理办法,应由省人大常委会制订。鉴于我省的相关办法目前尚未出台,本着“轻职责分工,重解决问题”的基本要求,按照部门分段监管的原则,该《通知》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做出了初步界定,为质监、工商及食药等部门日常监管提供了相关依据。同时,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发现食品摊贩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解决以往的打击力度不足问题。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依法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中的有关职责。要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对于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加强部门间联动,增强执法威慑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定性定量结合,提高可操作性。之前,在食品安全监管指责分工上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现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定性定量理解存在歧义。对此,在《通知》起草过程中,我们尽量避免一些笼统性、模糊性的表述,并对一些可能造成不同理解的问题进行标注,定性说明,力求使《通知》易于理解、避免歧义。《通知》中涉及到的有关职能分工,有一些是上级没有相关规定,我市结合实际予以界定的,比如豆芽的监管;有一些是上级虽有规定,但不够明确,我市予以细化的,比如“瘦肉精、“地沟油”的监管;还有一些是上级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监管跟不上,导致出了问题处置滞后,对此,我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了职能调整,并定量要求。比如近几年我市出现的毒韭菜,均为外地流入,而按法律规定,完全依靠农业部门监管难度较大,这也是近几年农产品(包括蔬菜、海产品)质量监管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考虑到工商部门监管力量相对充足、监管网络比较健全的实际,这次将流通领域农产品的监管职能调整到了工商部门,其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部门的资源优势,争取把多年来的“顽疾”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当然,由于工商部门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相对薄弱,也离不开农业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这中间还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但必须尽快缩短这一过程,争取早见成效。

   三、《通知》中涉及的具体要求

   针对过去各区市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由职能部门兼任,协调督办力度较弱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区、市政府要加快健全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并参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机构设置模式,设立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好食品安全工作总牵头、总协调、总调度、总督查的作用,这对于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同时,要求各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做到令行禁止;要按照《通知》精神,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并根据职能充实监管力量。对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大胆探索,主动作为,逐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真空”;同时,要深入开展新一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用最严厉的准入、最严厉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问责,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使食品安全成为一根高压线,谁也不能碰、更不敢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同时应当看到,食品安全工作面广量大,触点多、燃点低,一有问题就很容易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应。同时,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综合素质的影响,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不可能短期内解决所有问题。工作中仍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我们将不断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并有针对性地予以调整、完善。总的原则: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又要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胆创新;既要强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又要相互配合,弥补缝隙,共享信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把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我们的手中,而不能长期存在于广大群众的生活中。

   日前,公安部部署开展了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涉黄涉赌涉毒“黑窝点”)。届时,市食安办将组织协调市公安部门、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等有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集中办案等措施加大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肃依法进行整治,坚决打掉食品“黑窝点”,严厉惩处一批坑害群众、作恶多端的违法犯罪分子,让犯罪者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同时,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广覆盖的监管格局,消除死角盲点,把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况和发生之初。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和神圣使命。长期以来,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为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付出了巨大心血和艰辛努力。在此,我代表市食安办对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广大媒体朋友,表示衷心地感谢。并真诚地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继续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从为人民谋利益的高度,从一座城市的诚信力、政府的公信力这种高度,与我们一道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共同把食品安全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我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杨超:刚才李明秘书长就下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造有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做了全面通报,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努力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监管体系,使我们真正成为一个食品安全城市。今天我们召开专门发布会,就职责做一明确。一是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二是通过广大媒体发布信息,使社会各界知道哪个事情该哪个部门来管。更重要的,我们想通过发布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是新闻媒体的监督。为了使大家更好地全面了解各部门职责,我们今天也邀请到了各个食品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有市编办、公安局、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兽医、林业、商务、粮食、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就下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就各部门职责问题,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李秘书长你好,我是香港商报的记者。近期发生很多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都是由媒体先曝光,再由相关部门来处理。我们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管理部门能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另外,基于日本的核辐射对海产品问题的影响,据我了解,青岛没有海产品核辐射检测工具,今后如何加大这方面的力度?

   市食安办:很多问题被媒体曝光之后再由部门处理,是一个片面的说法。因为整个执法部门的监管,涉及到每个品种的监管,很多制度建设、内部稽查,很多工作都是在执法一线发生的。第二个方面,监管部门分成不同环节、不同领域大批量进行监测,今年出现了很多典型案例,近两个月来,城阳区就已查处黑窝点五十多家。当然,不可能每个案子都推动新闻媒体宣传,但是部门的立案检查要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当然,鉴于目前的状况,今年青岛市也推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整个从执法队伍、监管力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对来讲力量不足,通过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包括街道等社会公众,共同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我们会主动查处。

   关于第二个问题,建议由海洋与渔业局的同志来回答。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核辐射对海产品污染问题已经有了结论,对青岛没有什么影响。我们从三个方面界定:一个是对青岛近海的水环境进行了检测,没有发现任何有关核辐射物质。第二是对青岛近海的海洋生物,取样进行了检测,也没有发现任何有关核辐射物质。第三是有关三家测定的日本福岛海水的自然流动,它的流动主要流向美国,常规来讲,水流达到青岛海界的话,最起码三四年以后。所以从这三个方面可以下结论,日本核辐射对青岛的海产品没有什么影响。刚才说到青岛核辐射检测的力量,我们基本通过北海分局送到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我们负责采样、监管,但我们现在没有这个设备。所以也请大家放心大胆地吃我们的海产品,没有什么问题。

   李明:我补充一下,对整个社会面来讲,大家可能不太了解,我们每天都会处置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这里面有很多是媒体不太清楚的情况。从数量情况看,我们日常处置工作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媒体曝光数,可能不为公众所知道。刚才你也说到光城阳就清除黑作坊、黑窝点50多家,我们正在建立社会化网络体系,我们想一直到村、乡镇、县、市四级网络体系,基层设立监管人员,这是一个网络的覆盖。另外,将马上要做一次新闻发布,就是“举报有奖”制度,包括记者们举报,你们发现的问题,我们照奖不误。再一个,最近我们也和媒体搞一个活动,叫做“食品安全在行动”,和媒体记者一同查找问题隐患,发现违法厂家、作坊、加工点、销售点,让媒体记者参与整个过程,跟踪进行报道。我们和媒体的联动机制也正在建立起来。当然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也特别感谢媒体对食安办的帮助和支部,你们的曝光和你们发现的问题,就是对我们工作改进的极大动力和鞭策。我们现在也把与媒体的沟通和联动,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杨超:还有哪位记者提问?

   记者:你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问一下李主任,您刚才提到在监管中有问责机制,如果发现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具体对相关责任人有怎样的处理?对“地沟油”的食品监管中,有三个部门,分别从加工到消费几个环节,如果是购买使用“地沟油”之后被查处,是不是意味着前面环节的监管部门有所失职,是不是对最终查处到消费环节上的部门压力就非常大?谢谢。

   李明:对“地沟油”的监管,也是分段的,包括刚才谈到的有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他们都有自己的监管职责。建立的体系肯定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以源头控制作为主体,要建立溯源机制,追溯体制作为我们的特征。最后在消费环节上的检测,作为一个重要的手段。这和我们界定的职责是一致的,每个环节上出现问题,也要追溯处罚,进行问责。回归到餐桌上,一旦出现问题将进行追溯,比如生产加工的厂家,把产品卖给谁了,流向渠道是怎样的。比如说加工成花生油卖给餐饮行业,就回归到这个企业当中,给予处罚。

   记者:监管部门什么责任?

   李明:监管部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将追究监管这一段的部门的责任。目前,我们正和市纪委联合就食品安全问责制专门制定监管办法和问责文件,监察局已经通过,很快就会出台。

   记者:比如“地沟油”查处生产源头是外地,跟外地部门之间的合作有没有什么相应机制?

   李明:有。目前市里面已经建立了机构,省里面也建立了机构,甚至到国务院也有食安办。国家食安委由三个副总理出任主任,有一个食安办机构,就在国务院。将和相关部门联手,互通共享信息。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食物链、监管链和信息链,这三个链条要有机联合起来。信息共享,处置联动。

   记者:李秘书长好,我是城市信报的记者。通过三个例子想了解一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流程。

   比如我在农贸市场上(买东西),通常是正规的,有相应手续和文件,工商部门管理。假设买了一块羊肉,感觉是假的,但我不知道怎么认定?但是它已经进入流通环节了,如果想确定它是不是假羊肉,应该找哪个部门?可能在生产环节是质监部门检测,进入销售环节质监部门就不接受处理了。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再一个问题,市民投诉有小作坊生产违法产品,投诉以后,质监部门去了一看没有证就直接取缔了,但如果有证呢?有证的话是不是需要工商部门再过来?工商部门过来之后,发现卫生问题不达标的问题,可能卫生部门又要过来,是不是存在各个部门交叉行使职能,人员和各方面都有浪费和重叠的问题?再一个,对于消费者投诉来说,我已经投诉了,假如质监部门一看不归它管,就走了,我还需要重复投诉吗?还是各个部门之间有相互的沟通机制?还有一个问题,现在食品监测方面,据我所知,不管是菜、肉类还是海鲜,要想检测它是不是达标或者农药是否超标,很难找哪一个部门,好像没有针对市民个人做监测的机构,如果有的话能不能说一下?谢谢。

   李明:你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今天正好大家都在这儿,可以把这个问题理清。

   市食安办:消费者怀疑羊肉是假的,可以通过检测部门认定,如果是假的,可以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老百姓去检测的话,要承担比较高的检测费用。市民可以找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是否真假,如果有问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第二个问题是小作坊的问题,整个生产过程全部由质监部门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分工很明确。生产加工小作坊,就是质监部门来负责。

   第三个投诉的问题,我们有一个联动机制。一个问题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有一个期限给予答复。如果这个问题不属于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完全有权利和义务把这个问题转给另一个部门答复,不需要消费者重复投诉。下一步将加强管理,逐步得到改善。

   具体还是相关部门补充一下。

   工商局:关于羊肉的监管,给新闻媒体简单介绍一下。羊肉市场的需求很大,从今年的受理投诉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工商局对农贸市场、超市和部门食品店销售羊肉的问题给予重点监管。

   对于羊肉的监管分两个部分:一个是从资质上,经营主体必须有销售资格。另外,进货的来源索证索票要齐全,羊肉从哪儿来的,供方的主体资质以及本身羊肉的检测报告必须随货走,这是登记备案索证索票所必查的。对于内在的检查,青岛市政府今年对食品检测投入很大,仅工商部门投入近千万,在全国来讲是独一无二的。一年计划内的有分批检测,目前对各类食品检测包括羊肉的检测,已经开始。今年计划工商检测3000批次,目前已经进行了1500批次。借此机会给各位媒体通报一下,目前“双节”到了,老百姓对月饼非常关注,我们将加大这方面的检测。如果有消费者投诉,可以打工商电话,工商局接到的投诉举报,如果不是我们内部所能处置的,我们实行一门受理,内部转交。比如经过法律法规确定属于质监部门的问题,我们会通过内部系统给质监部门通报,质监部门接到关于工商部门的问题,也可以转给我们。

   谢谢。

   质监部门:各位媒体记者,小作坊的问题,青岛市人民政府又进行了重新界定,实际上基于省政府今年3月份的省办公厅13号文件。作为一个有固定场所的,从业人员比较少,从事传统工艺的产品生产的小作品由质监局来监管。同时对现做现卖(前店后坊),厂店分离的加工点,也由我们质监部门查处。今年非常感谢政府出台了关于食品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文件,我们今年越来越多的信息来源于媒体和消费者举报,再一个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横到边、纵到底的普查,根据这种普查,前两个月城阳查处各类窝点50多个。基于这种信息来源,我们将依照政府布置的分工,做好对小作坊的监管。刚才李秘书长也说了,如果是媒体或消费者投诉据报到了质监部门,不会推到其它部门,会由我们牵头(联合处理),如果涉及法律法规需要联合取缔或采取其他措施的,我们会向食安办和有关部门内部发出联合协查通报,进行查处。

   再一个,刚才工商局的领导也讲了,凡是投诉举报,我们的12365和工商的12315之间有联动机制。查实确实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内部都有一个定期通报或者及时通报的信息渠道,请大家放心。

   谢谢。

   记者:你好,我是青岛晚报的记者,前两天我们报纸连续报道了居民在市场买到“针眼蟹”的问题,我们想确定一下,螃蟹称的时候很重,但煮出来有六七两的水。我们先找海洋与渔业局,后来又找到工商部门,说不能确定螃蟹身上的针眼是运输过程造成的还是销售人员注水。以“针眼蟹”为例,海产品出现问题,工商部门除了查处之外,可不可以进行相关检测?如果市民的确想知道螃蟹里面的水是什么物质,应该如何去检测?

   李明:我们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你注入了水还不要紧,最多是短斤缺两,给消费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关键是一旦注入其他的物质,比如注入兴奋剂,对人体损伤是很大的。我们看到这个问题,当天立即责成工商部门牵头查处,这是非常明确的,具体的怎么检测、走什么程序,由工商部门的同志来回答。

   工商部门:市食安办对此问题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局一一调查。关于螃蟹注水的问题,也是一个老话题。经过我们现在对市场的了解,目前有个别举报,我们有针对地查处。螃蟹打上来之后,不像其它产品有生产批次。螃蟹的来源,有的是正规的渔业公司,有的是出海打渔来的,来源比较复杂。你说每一个螃蟹一个个抽检也做不到,但不会因为做不到而不抽检,我们对投诉举报多的市场进行特别抽检。这个抽检重点查处螃蟹里面是否加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关于检测的问题,它加的到底是什么成分,只要是螃蟹里存在的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任何物品,都视为违法添加。对于注水问题,很多东西现场取证也比较难,我们也会加大这方面的协调。同时,各级消保委也经常借助媒体或其它方式提示消费者,在这方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谢谢。

   杨超: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会后,记者朋友可以和食安办保持密切联系。涉及食品安全的新闻发布,也会及时做发布会。大家可以和食安办保持联系,也可以和各个职能部门保持联系。

   再次感谢新闻朋友们,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