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大货车超载和撒漏问题,一直是广大市民意见比较大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交警部门重点监管的一项工作。今天我们请来了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田杰同志,请他来介绍一下对大货车超载、撒漏现象整治的一些情况,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
下面先请田支队长介绍一下情况。
田杰: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关于大货车超载、超速、运输建筑垃圾撒漏的问题,是多年来市民意见比较大的一件事。交警对大货车的整治可以这样讲一年365个工作日从没有放弃过,但是由于交警现在在管理措施上做不到24小时不失控,白天查的严了就晚上出车,下半夜查的严了就下半夜出额,就好像运输企业和交警在这儿“打游击”。应该说这些年交警对大货车管控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但是随着城市建设进程不断的加快,我们都能看到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海底隧道的建设、桥梁的建设、道路的维修,包括一些重大商贸项目的拆迁,这些工程必然要产生大量的土石方,也离不开这些企业的运输。现在大货车的问题之所以让市民关注,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就是超载。一辆大货车,根据车辆登记的规定,除了自身的自重,再加上火车的超载,这一辆车不能超过55吨。车辆自重加上运送的土石方超过55方,这就是规范了规定。但是根据我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查获的一些超载的大货车,一次拉七、八十吨的非常多,有的车都拉到一百吨以上。
第二就是大货车撒漏情况比较多。有一些大货车司机为了多拉快跑,把土石方沿路、沿桥,找一些没人的地方卸下就走了,这都是很不文明的行为,而且极大地妨害了别人的利益。
第三就是一些大货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的非常多,严重威胁了市民的安全。作为交警对大货车的查处,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每个月都达到了上万。
我看了看情况通报,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都有了,我就不详细介绍了。如果有你们关心的问题,你们可以提问,大家共同看看怎么样把大货车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把它管住、管好。
主持人:材料大家手上都有了,大家可以针对一些具体的问题提问。
记者:田队长您好,我是香港商报的记者。我想首先了解一下,大货车多少算超速?如何加强重点路段监控管理?比如说在团岛周边,海底隧道附近的工地大货车特别集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有没有具体的措施除了保障交通安全,还要保证市民的出钢安全,谢谢。
田杰:关于大货车行驶速度,《交通法》上都有规定,在城市一般道路上,像大货车行驶速度就是50公里。按理讲拉这么多的货物,运送土石方,时速达到50公里,行驶10公里刹车是多少,行驶20公里刹车是多少,这个具体的数据我记不太清楚了。车辆行驶50公里,正常的刹车距离应该是10-13米左右。像大货车拉这么多土石方,在行驶50公里速度过程中肯定是不行的。海底素到工程是青岛市一项重点工程,而且每天工程量非常大,进出的大货车也非常多。为了管住海底隧道这些运输企业,在运送土石方过程当中能够做到安全,我们曾经到过隧道工程的指挥部,也到过运输企业,承担海底隧道土石方运输的不仅是青岛的公司,还有外地的公司,有东北的,有北京的。也进行过正面的教育和正面的宣传,对查处的违法行为我们也进行过通报。但是由于现在一部分企业主,一部分驾驶员,他的经济利益是和运输趟次挂钩的。所以这些企业主的司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经常的超载,而且大货车违法超速超载,包括发生一些事故,有很多这样的实例。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中,交警除了白天正常执勤以外,每天晚上在市内四区都有至少两个以上的巡逻警车,每一辆车上三到四个人,既查大货车,同时还查处酒后驾车等一些比较严重的交通问题。
记者:我是早报的记者。看到今年交警整治大货车确实大的很大功夫,第一个问题大货车今年查了6.3万起,占到规划总量多大比例?第二个问题,对机动队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第三个问题,有多少运输企业因为本身有违法情况被停运。
田杰:查处大货车违法行为,青岛市区一年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超过一百万起,大货车的比例能占到整个违法行为的10%左右,大体上是这么一个数字。
对交警组织的晚上机动队,就是刚才介绍的,每一个区的交警大队每天晚上在路面上有超过两辆以上的巡逻车,查处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大货车运输刚才讲了,这些驾驶员就像和交警在这儿“打游击”一样,就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样。我们现在交警巡查的办法,就是比较被动的,一般掌握个什么原则呢?上半夜查的少了,改到下半夜查。大货车这些驾驶员应该说也是非常抱团的,整个这一个运输车队十辆二十辆车,有时候可能先出来一到两辆车,查到一辆两辆然后通风报信,其他车辆再不出来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运输企业承包这个工地,每天有一个人出来专门望风,看看路面上有没有执勤的交警,如果没有就通知这些运输车辆出车。如果有交警,它就不出来。
说到办证的问题,根据我们查的,相当一部分大货车并没有办理正常的市区禁止通行证,而且有一些车就是一些无牌无证的车。这也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都是按照法规的规定处理,而且对他们的违法行为,都是按照上限来处分。现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办法,给我们交警队伍也带来一些问题。我举一个简单例子,09年每一个交警平均多工作两个月。一年12个月的工作日,但都是工作14个月。正常的人上班工作,白天八小时,下班以后其他的事就不管了。交警就不行,有时候白天干完了工作,晚上交通违法行为多,你晚上还得去加班,夜查,带来的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而且对于民警的身心健康也影响非常大。我们每年体检,交警得职业病的超过50%以上。
记者:我是齐鲁晚报记者。我有三个问题问一下。第一个问题,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我想问一下什么时候能建成使用?怎么个操作法?第二个问题,从企业的管理,从三方面进行考核评级,是怎么个评法?结果是怎么考虑处理?最后一个问题年审对大车车箱封闭进行检验,现在是不是对车箱封闭进行查处?平时车箱封闭情况是怎么检验查处的?谢谢。
田杰:关于建立城市执法平台的问题,在政府的领导下,交警和其他一些相关部门,比如交通运输委、城市建管局、城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工作当中这些职能部门对大货车的运输都承担着监管的职能。之所以我们提出建立执法平台,有时候大货车在道路上违法了,被交警查扣了,但是这个违法行为是多项的。比如他超载,超载了之后必然要引起撒漏。你超载了,我交警要处罚你;你在道路上撒漏建筑垃圾,城管执法部门有这个监管责任,也应该对他进行处罚。目的就是想增大交通违法的成本,在运输过程中违法行为有几项,相关职能部门都对他进行处罚,大家都处罚完以后再让他走。通过这种办法加大违法成本。现在这个《办法》还没有最后定稿,执法平台的出台要经过政府来发布,今年下半年肯定要出台。
对企业的评比,按照执法平台的设想,把运输企业和建筑开发商挂起钩来。现在要承包一个建筑项目,是由建筑开发商通过一定的方式招聘运输企业。我们通过执法平台对运输企业进行打分,比如你在承包一个运输工程过程中,你有多少期违法行为,我都给你统计出来。统计出来之后,违法行为达到一个什么标准了,达到一个什么分值了,今后建筑开发部门就不能用这样的开发商,或者说开发商你就不能用这样的运输企业。你要用了,在投标建筑开发项目的时候都要受到处罚。目的就是从源头上让企业主们不用这些运输企业,从源头上把它管住。
关于车辆年审过程中怎么能确保车箱是不撒漏的。当时为了解决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撒漏问题,当时想了一个办法,就是让它在车的车箱顶上加上两个盖。当时应该说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他就认为加了盖了,这就是合格的交警就不会管。有一些车主再把那个车箱再焊上一块挡板,而且随着运输量的增大,现在很多车顶上的盖板已经破损了,名存实亡。现在一个是要恢复,有些车箱加高加宽的,要让他切除、切割掉。第二,下一步这个挡板再怎么办,现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就想用一种自动的装置,需要了把它盖上,不需要的话自动收缩。现在有一些事正在这儿研究,还没有最终的意见。
主持人:还有没有问题了?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